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倒闭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倒闭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倒闭后可申请破产的条件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1、 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二、关于公司破产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司面临倒闭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应该优先偿还哪部分债务,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需要偿还哪些债务等问题。想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破产欠款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请咨询律师或业内相关人士。深入了解公司倒闭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不仅可以给正准备创业的人群敲响醒钟,加深这部分人群对企业倒闭的风险理解,还能够使倒闭的企业家在迷茫中找到前进的方向,获得信心与勇气。
  
  
  


·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
      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 一、民事纠纷的拘留条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


·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怎么办?
      作为债权人,其最不想遇到不还钱的借款人,毕竟虽然法律保护合法的债权,但讨债也是比较麻烦的。那在实践中,遇到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情况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呢?这是针对借款双方事先约定了还款时间而言的。那如果借款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借款人不按...


·应收账款是实物证据吗?
      应收账款是实物证据吗? 一、什么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Receivables)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


·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有哪些?
      目前,市场竞争压力加大,职位短缺,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局面,对此,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助创业,而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大学生自助创业的政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都有哪些?仅供参考,以各地政策为准。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如下:(一)大学毕业生...


·债权债务的抵消条件有哪些
      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


·离婚案件人死亡抚养费算债务吗
      ?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人对被抚养人的法定义务,当具有扶养义务的人死亡抚养费算债务吗?这个要根据死亡的原因来具体分析。如果死亡是由于受到侵害,比如说交通事故、工伤死亡等,在赔偿受害人的时候要考虑到死亡者生前是存在需要抚养和赡养的人,如果有,那么在死亡赔偿金里面要包括这些方面。如...


·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
      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一些大型公司在筹集资金的时候,往往会发行一些公司债券,当债券到期后,支付给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现在大部分公司债券都是有期限的,短则半年,长则三五年乃至十年以上。公司会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债券的约定期限,那么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下面我们给您简单描述下相关...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可以吗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是可以的,前提是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如果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签订的合同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只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


·有男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男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怎么写借条正确法律生效
      怎么写借条正确法律生效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