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除了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其他的条款当中没有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了,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对方有这样的行为,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没有任何过错行为的,那共同财产被均等分割的可能性就很大。
  
  


·净身出户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净身出户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同时《婚姻法》第19条规定...


·在离婚后不给财产怎么办
      在离婚后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离婚孩子抚养多大年龄才行
      孩子在小的时候其实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健康长大。而随着孩子的长大,总会有独立的时候,而父母也是有老去的时候,因而父母抚养孩子也不会说是一辈子的事情。那一般父母离婚孩子抚养多大年龄就行了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后的子女应由谁抚养 1、离婚后的婚生...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协议离婚中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自然就是双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做出的约定。那现实中,对于这种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


·有结婚证和无效婚姻判决书怎么办?
      有结婚证和无效婚姻判决书怎么办? 1、开始:有结婚证,从形式上看,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2、后来:法院的无效婚姻判决书,判定婚姻不符合实质要件,因而无效。 3、现在:法院的无效婚姻判决书,依法有效;原来的结婚证,归于无效。 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该婚姻自始无效,即从来都是...


·重婚罪怎样能不坐牢
      一、重婚罪怎样能不坐牢 犯重婚罪,应该尽快依法诉讼离婚,尽可能减轻责任,如果想要不用坐牢,应该争取缓刑。犯重婚罪,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坐牢的情况出现,如身体有病,可以争取监外执行等,可以不用坐牢。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有哪几个部分组成
      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有哪几个部分组成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由序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辩护状,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


·一、离婚申请冻结银行卡财产保全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申请冻结银行卡财产保全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


·申请国家赔偿行为违法的前提包括哪些情形?
      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侵犯到了别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行政机关的执行公务时行为违法。那申请国家赔偿行为违法的前提包括哪些情形?我们来做一个详细的了解。 一、申请国家赔偿包括的违法行为: ...


·一、离婚多久可以重新申请抚养权?
      一、离婚多久可以重新申请抚养权? 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符合如下情形,可以随时主张变更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