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一、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强制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担保责任。
  
  依照《民法典》规定,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定金、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方式担保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被保证的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要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方式。
  
  在不违背法律原则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合同中违约的责任条款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约事实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约情况的,还需要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办理,特别是造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后期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是合法的吗?
      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是合法的吗?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通常是合法的,借条上显示的债务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向父亲或者儿子主张债权,若是任何一方都不还钱的,可收集证据通过法院诉讼起诉父亲和儿子予以解决。借条起诉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一、欠条法律期限是多久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


·因赌博欠债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吗?
      因赌博欠债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吗 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


·没有借条怎么要钱
      起诉吧。1、只要你有债务人向你借钱的确实证据,没有借条也可以打赢官司的。2、如果他在短信或者微信中有明确承认向你借款××元的事实,这个证据是可以用的。3、为了防止对方可能在你起诉后赖皮,你应当多准备一些证据,如在讨债时录音或者录像,能够确保打赢官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哪些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 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离婚虚拟债务的额处理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防止和遏制假债务关系合法化,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相关...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一、给学生放高利贷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给学生放高利贷,贷款公司将注意打到学生身上,西安贷款公司给学生放高利贷,这样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既然是学生,肯定不是有固定收入的人群,那么十八岁以下是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群,借贷高利贷...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


·结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还?
      结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还?结婚夫妻个人债务应当是有夫妻当事人个人来进行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他人之间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下无效
      我们现在生活中对保险的认可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是有一定关系的,不仅疾病会趋于年轻化,意外也常常发生,就算不为我们自己,也会为自己的财产上一份保险,这样会觉得心里还是比较安全的,也是因为保险越来越红火。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不断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让自己做赔本的买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