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
  
  河南省诈骗罪量刑标准:
  
  一、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满三万元不满五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刑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公私财物满三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除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外,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刑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上情形,每增加一种,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实施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可以看出河南省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按照阶梯性的标准来进行,诈骗罪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一般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非常巨大三个标准,对于这三个标准的量刑也是不同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一、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西**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的辩护人。在未发表辩护意见之前,首先请法庭...


·如何定义共同犯罪2023
      如何定义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


·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需要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需要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是扰乱社会治安的一种犯罪行为,我们在身边经常能听到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案例,而什么样的犯罪事实被鉴定为寻衅滋事,网上在逃又有哪些特征,寻衅滋事又分哪几类,我国法律又对寻衅滋事做出怎样的判罚,下面我们就寻衅滋事为您做详细解答。 为...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


·妨害作证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妨害作证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据构成犯罪的,按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伪证罪最高的处罚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最长的追诉时效为经过十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


·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刑多少年
      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刑多少年1、构成集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数额巨大”标准,为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


·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
      一、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拘役缓刑要被单位开除。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


·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抗税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如果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那就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抗税罪,在定罪之前需要先看抗税行为是否满足规定的犯罪构成内容。那到底...


·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
      为了防止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罪名及其处罚进行了规定,遗弃罪是其中的一个罪名。虽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时有发生的,但是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朋友对于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不甚明晰,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 ...


·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如今有很多老人的生活条件好转的同时也存在着缺少陪伴的情况,这就让空虚且缺乏社会防范意识的老人轻易地就被犯罪分子以各种理由欺骗,而大多数的老人被骗案件都是属于经济犯罪范围之内,下面一起来学习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一、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涉案主体复杂。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