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一直以来都是实际生活中一个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对此看法也一直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由此产生诸多关于该问题的法律纠纷。为了帮您深入了解这一法律问题,我们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金,就法学方法论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当事人在解除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表述的,则应该按照解除协议的相关约定来办。因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的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合同解除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协议,法律没有理由进行干预,更没有理由进行否决。
  
  当事人已经达成合同解除协议,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终止。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是双方之前达成,此时已经终止履行了的合同的约定。当事人不能根据已经终止的合同内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当事人达成的合同解除协议没有关于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内容,视为守约当事人放弃了该项权利,对当事人自行放弃民事权利,法律没有干预的正当理由。
  
  若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并达成相关合同解除协议,但协议没有对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相应约定的,当事人在解除协议后另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是不可以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的问题是需要分情况来看待的,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违约金以及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协商内容来解决;当合同解除并不存在过错方时,责当事双方均没有承担违约金的必要;当存在过错一方解除合同时,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您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
      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抗辩权一般都出现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一般都会涉及到抗辩权的内容,而且合同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所以抗辩权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对此我们需要有一定的认知,否则出现问题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那具体来说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呢? 合同履行中...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借款人与被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被借款人为了确保债权能够实现,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个抵押合同,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合同自签字时生效,但是与一般合同相比的是,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否与一般合同相同呢?如果不同的话,抵押合同生效的...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什么是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


·品牌转让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品牌转让合同的要求有哪些?随着社会各种商品的更新换代的步伐在逐渐加快,各种转让活动也是越来越多,在生活中会经常发生一些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行为,也有一些无形资产就像是品牌的转让,但是,你知道品牌转让合同的要求有哪些?当你想转让一个品牌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什么呢,下面就随着我们一起来看...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一、什么叫可变更合同?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②胁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 外贸合同范本 ________市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


·要式合同的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要式合同的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 1、协议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


·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目前,很多企业在招聘新员工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这种做法是违反...


·合同四个特点都是什么?
      合同四个特点都是什么?具体来讲,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法性一是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书写要规范。2.平等性作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的地...


·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多少钱够判刑
      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多少钱够判刑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需要小心注意,毕竟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诈骗的情况,这对自身利益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当然,合同诈骗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才能按照合同诈骗罪来进行处理。那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多少钱够判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合同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