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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风险有哪些,协议离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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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有关协议离婚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而协议离婚虽然比较快捷,但此时也会产生一些法律风险。那么这个协议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协议离婚的风险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离婚中的义务,比如,不及时支付抚养费,或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当事人还得另行起诉打官司,让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权利后,再申请法院执行。这就意味着协议离婚手续完全白费了。
  
  建议:将离婚协议书公证,这样在对方不履行协议时,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由于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养,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相关法律知识相对较少,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最好咨询离婚律师。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最后又第三人在场或者将离婚协议公证,以防对方反悔。
  
  二、如何避免离婚协议不履行
  
  避免离婚协议不履行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离婚协议内容规范化。
  
  协议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明确体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对签订离婚协议后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上做出合理、妥当的安排,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对债权、债务等有适当处理,对这些问题,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反映在离婚协议上;
  
  2、离婚协议规范化。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查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在审查协议时,明确告知对方婚姻登记机关只进行形式审议,双方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法律责任自负,离婚后如若变更协议,或一方不履行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政部门无权受理。
  
  3、离婚协议格式规范化。
  
  离婚协议符合一定格式,表达清晰。表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协议内容层次明确,表意清晰。有立协议日期,双方当事人签名并按指印。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会产生一定的风险,而有些风险其实是可以通过采取措施尽量降低损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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