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有哪些?(1)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签合同的一方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如果签合同的一方是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在法定的年龄上面或者签合同人的智力上面没有达到相关法律要求的,这样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是法律效力应该要待定的,因为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签订一些比较细小的生活琐碎方面的合同,对于其他比较正式的合同,必须要请代理人来进行签订。(2)第二种就是行为能力受限的人所签订的合同。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签定合同的人是行为能力受限的人,这样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因为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有具体解释道,关于行为能力受限的人所作出的民事行为是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行为能力受限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以自己的年龄或者智力以及其他的情况所相适应的合同才能生效,对于那些比较正式的合同必须是法定代理人来经过认证。(3)第三种的情况就是签合同的人是没有代理权的但是为了达到签合同的目的而冒充有代理权的人来签订合同,或者是签合同的人的代理权是没有那么广泛的,而超越了相应的代理权之外所签订的合同,以及签合同的人原本的代理权已经过了法律时效了还要继续以代理权人的名义来进行签订合同。对于签合同的人没有代理权,为了达到签合同的目的而冒充有代理权的人来签定合同的情况,我国的《合同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对于这样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只有在没有代理权的人向有代理权的人进行追认,有代理权的人对于所签订的合同同意追认了合同才能产生效力,如果有代理权的人对于所签订的合同没有做出任何表示,则认为是不同意追认,合同可以被撤销。对于超越了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范围之外所签订的合同,我国的《合同法》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有代理权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在自己的代理权范围之内,而超过了自己的代理权范围之外所签订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待定的。(4)第四种情况就是签合同的人没有权利对他人的财产作出处理,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签订合同没有权力去处理他人的财产,但是以自己私人的名义去对他的财产进行处理,这样的情况下,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签订相关的合同之后,没有权利去处理他人财产的人没有追认得到处分权的话,那么所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签订合同之后经过追认得到的处分权,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会产生法律效力。综合上面所说的 ,合同效力待定就是因缺少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导致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对于尚未确定的合同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条款,就是为了让当事人在处理的时候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权益,而对地未确定的效力作为追诉人也是可以起诉,确定合同有效的。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签合同被骗报警钱能追回吗
      报警处理,被被骗的钱被追回的,应当退还给被害人。诈骗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对于被害人因诈骗而遭受的损失,犯罪人应当予以退赔。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处理诈骗案件过程中,如果已经追回诈骗款的,应当及时退还被害人。未追回的,法院在作出刑事判决时,应当责令退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合同到期离职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而未能续签是劳动者经常碰的到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错吗?合同到期离职有补偿吗?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里的相关条例,我们将在此为您进行简单清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这方面的疑问。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


·一、代理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一、代理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多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多少一份规范的合同需要对很多东西进行约定和规范,违约金便是其中之一,很多人觉得违约金是为了防止合同双方出现违约行为同时作为对被违约方的一种补偿,所以违约金填的越高越好,其实现实并不是这样的。而且在我国法律中还对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进行了规定,那么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一、什么是融资居间合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后,甲方按照获得的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者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若约定了违约金的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委托期限到期时,...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一、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是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无类似约定,要提供承租人另找房源的合理期间,实际操作中,一般为一个月左右。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


·设计合同的赔偿额是怎样的
      设计合同的赔偿额是怎样的 一、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属于违约行为?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一、什么是代理合同 代理是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