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公款70万免于起诉的可以性有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挪用公款70万免于起诉的可以性有吗?挪用公款七十万是不能被免于起诉;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钱全部还,也是不能判缓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挪用公款就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而获得非法的金额,对于这一行为,只要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处罚,但如要当事人在挪用了之后能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还完所有的款项,那么对于当事人的处罚也是有所减轻的。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出借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
      借款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借钱不还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


·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追讨借款注意事项有什么
      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追讨借款注意事项有什么一、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


·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借条可以看作是借款合同的简易版本,但是在具体书写借条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细节,这与借款合同中要求注意的不同。那到底,当事人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呢?现在,就让我们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1、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


·夫妻婚前个人债务要如何处理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它也有可能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婚前个人债务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此外,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债务应该怎么去认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夫妻婚前个人债务要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所...


·离婚兄弟间债务妻子是否有偿还义务
      离婚兄弟间债务妻子是否有偿还义务?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妻子就有偿还义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要...


·2023最新借条规定期限是多久?
      最新借条规定诉讼期限是多久?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是怎样的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情形 1、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系基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须由当事人亲自行使,不可代替或不可转让”等特征,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2、该债权系债务人生存之基本...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怎样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怎样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其中,债务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主要表现在应收帐款收不回来,造成其他客户的款项也不能及时兑现,形成难以清理的三角债。那么,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正常情况...


·出了借条钱没收到该怎么处理?
      出了借条钱没收到该怎么处理?出了借条钱没收到借款人首先可以要求对方将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之中,若是对方不仅不给钱,还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此时书写了借条的一方可以答辩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证明已经向自己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但出借人没有履行付款义...


·刑九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实际上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也是非常的特殊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专门的针对挪用公款进行了全方面的完善,生活中很多人在此之前对于挪用公款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误解的,认为公司的股东随便使用公司的财产也有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有这种想法的人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刑九司法解释挪用公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