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继承诉讼费怎么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产继承诉讼费怎么收?
  
  一、房产继承诉讼费怎么收?
  
  诉讼承继的诉讼费和一般的财产案件收费是一样的,都是按争议财产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果是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哪些情况可以减免诉讼费用?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遗产纠纷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是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继承人之间因为房产继承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去起诉的,原告需要缴纳一笔诉讼费用,因为房产纠纷案件是财产性案件,诉讼费用就按照房产价值并结合对应的比例收取。如果走简易程序,诉讼费用减半收取,等原告胜诉后,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费用。
  
  


·房产纠纷到底该怎么办
      买家应该及时固定卖家违约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进一步主张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一旦买家发现卖家有违约的情形,应及时处理,不应一直无谓的拖延。否则可能导致本来是卖家违约,最终被法院院认定为买家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


·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
      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一般是按面积1:1,但具体你那里这次拆迁如何补偿,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对征地补偿进行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以此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下文就是睢宁县农村房...


·找中介租房靠谱吗,找中介租房应注意什么?
      在外面打工的年轻人,往往都会涉及到租房这个问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很多人找不到房源,就只能通过中介来租一套自己满意的房屋。那么,通过中介租房到底靠不靠谱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做一个参考。 一、找中介租房靠谱吗 通过中介租房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趋势,因为中介手头上...


·从起,两限房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作为保障房的一种,它的起步较
      从起,两限房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作为保障房的一种,它的起步较晚,因此了解它的人也相对较少。两限房定位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发售的限房价、限套型面积的普通商品住宅。但申请两限房也有一定的标准要求,究竟法律中规定两限房申请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采取的按揭付款方式,其中银行会将剩余房款直
      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采取的按揭付款方式,其中银行会将剩余房款直接打给开发商,而此后购房者就需要按照与银行的约定,每个月按时支付相应的贷款。然而,现实中有的人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就想要出售房屋。那此时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一、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一、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重新签合同吗?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


·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
      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 一、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 在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 房屋...


·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都会涉及贷款,而贷款需要他项权利的保证,那么,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这些流程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对于国家的房产市场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这些流程的办理首先是自己害怕麻烦从而导致自己无法进行相应的抉择,只要自己选择好了就可以进行相应的手续...


·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可以咨询当地公证处,电话或者网站、微信都可以找到。公证员会帮助你确定是否需要办,以及如何办等。一般是声明或是放弃继承的说明,内容放弃继承,但要说明死者和放弃人的关系、死亡时间、不继承死者遗产。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很多时候房产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之一,而在产生纠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判决夫妻离婚的同时,往往也会对房子做出判决。那一般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决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1、婚后共同出资买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