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者名下的存款是否属于遗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死者名下的存款是否属于遗产死者名下的存款不一定属于遗产。只有死者名下实质上属于死者的部分才属于遗产。例如,死者名下是否有代为保管的财产,是否有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等等。另外,如果死者名下的存款实质上就是属于死者的话。这笔钱虽能被认定为遗产,但是,如果死者有负债,遗产要先偿还负债。二、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在对死者名下的存款中实际拥有的部分做好区分以后,继承者就可以开始对遗产的继承了。在继承遗产的时候,要按照先后的顺序进行继承,由第一继承人优先进行继承,也就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至于兄弟姐妹就只能作为第二继承人继承了。
  
  
  


·应该如何判断是不是夫妻债务?
      应该如何判断是不是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规定对于逾期不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形,需要按照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的规定,支付一定的罚款金额,对于拒不缴纳的情形,相关民事主体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一、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


·未婚先孕登记结婚是否要罚款
       在政策之前生育子女的,在我国是要被罚款的。那如果是未婚先孕的话,日后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此时未婚先孕登记结婚是否也要被罚款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婚先孕登记结婚是否要罚款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


·租客拖欠租金的行为
      租客拖欠租金的行为,是严重违约行为,损害了房东的利益,房东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甚至解除租赁合同。在租客再逾期未交时,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如果租客多次拖欠租金,需要经过重重催缴后才交租金的,房东也可以收集证据资料,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租赁合...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一、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具体如下: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


·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一、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企业的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企业的债务风险有哪些或者来自于哪些方面呢?从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还是企业外部环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 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


·怎么才能打赢借条官司
      怎么才能打赢借条官司一、怎么才能打赢借条官司 所谓借条官司,一般是指民间借贷纠纷官司。借条为官司的核心证据,一般数额较小的民间借贷,仅凭一份有效的借条即可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但是,现实中,也会如果数额较大的借贷,此时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一般持谨慎态度,会要求原告方对借款经过以及相...


·欠款30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欠款30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欠款案件属于财产类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不过,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可先减半收取,如果以后转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


·什么是公司债务承担
      什么是公司债务承担 一、什么是公司债务承担 公司债务承担是公司债务的移转的一种方式,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实践中公司债务承担最容易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混淆,公司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特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