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申请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申请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很多是基于邻里之间的信任,但是很多情况下,借贷的款项并不能及时得到归还。通过诉讼,确认债权后,使债权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就必须了解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有关问题。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申请
  
  (一)申请执行的依据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执行的条件
  
  1、申请或转移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
  
  1、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是2年;
  
  2、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可口头提出申请。
  
  (三)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继受人: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二、执行措施
  
  在中国,不允许把被执行人的人身作为执行对象,否则就侵犯了被执行人的人身权利。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处置义务人的财产时,要根据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小予以决定,既要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也要照顾被执行人及其供养家属的需要,保留必要的生产用具和生活资料。法律规定不得执行的财产,如被执行人职业上亟需的物品、表示荣誉和纪念的物品等,都不能作为执行的对象。
  
  1、责令报告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由金融单位用转账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这些单位一般在银行、信用合作社有存款,如果它们拒不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把被执行人帐户上的存款,划拨到申请人帐户上去。这种强制性的执行措施,由有关的银行、信用合作社协助执行,不必经过被执行人同意。
  
  3、扣留、提取收入: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认为需要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劳动收入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储蓄存款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或者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非常常见,我们觉得关于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有关问题还是非常重要的。当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需要先了解执行的依据、条件、材料以及执行措施。当然,为了更有效地为了实现债权,我们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一、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


·逃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款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


·信用卡欠款人找不到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人找不到怎么办?直接起诉到时候法院会进行的传告,不到的直接判败诉了,这样可以直接拿到钱。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


·欠债不还能判刑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能判刑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欠债不还能判刑吗 欠债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如果还不还钱,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不还不会被判刑去坐牢之类的。因为属于民事...


·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 民间借贷中需防范的风险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间借贷逐渐兴起,人们相互间借贷用于买房、做买卖等情形越来越常见。但我们在进行借贷时千万不能忽略了风险问题。那么,在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呢?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民间借贷中需防范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愿情况之下所签订的,而且存在着真实的借款关系,那么也是属于有效的,借条可以作为起诉凭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


·挪用公款罪未遂量刑都包括哪些要素?
      如果作为我们公民来讲,挪用的公款,作为当事人,可能会得到一定的量刑,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对于挪用公款罪相关的量刑标准都有哪些要素?根据国家的刑法规定,对于非法挪用公款的,应该处以一定的刑罚,详情看下文。对于挪用公款的,应该依照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来刑事拘留或者是判刑。一、挪用公款罪...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是可以的。债权人既可以只起诉债务人一个人,也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的夫妻双方。无论起诉一个人还是夫妻两个人,法院都会正常立案受理,正常判决,不会因为起诉是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而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


·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最重的判刑标准是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