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房产的可以通过其它的财产进行偿还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二、法律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查询是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欠钱不还的行为显然是对他人的财产造成了严重的侵犯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财产保全和清算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债务的财产应当根据清算后,基于实际的清算处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租赁房屋的过程中一方作为出租方,另一方自然就是属于租赁方。很
      租赁房屋的过程中一方作为出租方,另一方自然就是属于租赁方。很多时候我们看到都是出租方在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那作为租赁方是否也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呢?如果也可以的话,这种情况下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赁方是否可以变更合同 租赁合同如果签订,是有...


·一、男女朋友买房约定了财产分割有效吗?
      一、男女朋友买房约定了财产分割有效吗? 有效,双方之间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就是有效的,但是诉讼中主要要看房产证、购房款等多种因素。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


·二婚离婚财产安置房怎么分配
      在离婚纠纷中,财产划分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快,房屋拆迁比较常见,由此出现的安置房也成为夫妻双方财产争议的焦点。首先需要明确安置房是政府因为城市规划等原因而安置给被承租人或者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安置房的特殊性质,导致许多夫妻在离婚时对安置房的归属产生分析,...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哪些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2、质量问题,由于期房不像现房一样可以直接查看到房屋的现状,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


·婚前有房贷如何立遗嘱?
      婚前有房贷如何立遗嘱?有贷款的人要立遗嘱就仅能对房屋中属于贷款人的份额立遗嘱,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人无权就这部分财产立遗嘱。立遗嘱的形式有: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房改房算商品房吗
      在我国房改房算商品房吗 现在基本市场上的房改房已经很少了,不过,有些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出于价格的因素,也有可能会购买别人的房改房的。但是,说句实话,市场上差额较大的房价,实质上质量、环境甚至是产权性质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对房产不了解的人,对各类房产性质都比较模糊。就拿房改房和商品...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是热点也是焦点,拆迁问题处理不好容易激发矛盾。矛盾的产生多数都是拆迁户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不满意,从而拒绝拆迁。地区间的差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拆迁补偿标准也不同,像太原这类大的城市拆迁标准高,同样也使得当地拆迁的居民想获得一笔巨额拆迁补偿款。...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
      当今社会,离婚的概率变得越来越大,这不禁让人感到诧异,或许也太多的人会问,为什么离婚的概率会这么大,您也许会从新闻上,电视上看到不计其数的离婚的家庭,这已经变得习以为常了,一个家庭的破裂也直接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很多家庭最开始也是为着孩子的成长而一直忍受,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情...


·房屋租赁合同贴印花税
      说到纳税的问题您都知道,在很多的合同的类型都是需要标注明确的缴纳税款的条款的,房屋租赁的合同就是最典型的一种,它的租借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房屋租赁合同贴印花税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1、个人出租房屋合...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原告: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族,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一、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什么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的份额,则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