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怎样证明夫妻共同债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人怎样证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举债责任的分配,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即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夫妻另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这一债务是夫妻个人的单方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此规定可见,夫妻另一方(指非举债方)存在两种证明责任:一是可以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指实际举债方)已经明确约定个人债务;二是能够举证证明夫妻双方采取的是约定财产制,并且还要证明债权人是知道该约定的。可见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夫妻一方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的证明责任是强加给夫妻另一方即非举债方的。根据这种举证规则,对非举债方主张的非共同债务理由的举证责任也在非举债方。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财产的分割是集中在离婚的过程中处理的,同样的存在夫妻共同债务也是需要在解除夫妻关系的时候一并处理结束,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还是需要由债权人进行举证,因为很多情况是当事人其中一方不知道,另一方自己进行借款的。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这批债务同时作出处理的。而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作出对共同债务的约定,那此时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


·民事借贷原告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民事借贷原告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起诉状(N+1)份,N代表被告人数,即在被告人数的基础上再多准备1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2、原告及被告身份信息材料各一份;3、证据清单(N+1)份,证据清单主要指证据的来源、名称、证明目的等;4、证据材料(N+1)份,原告认为可以证明案件...


·中国刑法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一)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婚内约定债权债务与对方无关是否有效?
      婚内约定债权债务与对方无关是否有效? 一、婚内债权债务约定何时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借款...


·现金拍照加借条可以起诉吗?
      现金拍照加借条可以起诉吗? 一、现金拍照加借条可以起诉吗? 现金拍照加借条是可以起诉的;首先,写好起诉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


·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意思 其实正规的网络借贷平台本质上也为您的生活提供了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是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良性运转的,但由于最近越来越多的因为网络借贷而引起的争议性事件,在我国多半普通老百姓的眼中看来只要一提到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对其都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可能...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 (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3)向债务...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一、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当然也有三种例外情形。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


·短期贷款是什么?
      短期贷款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一、短期贷款是什么?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


·欠信用卡好享贷还不上怎么办?
      欠信用卡好享贷还不上怎么办?信用卡欠款还不上会产生高额利息和滞纳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如果是恶意欠款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持卡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偿还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影响到个人信用。但是会被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j具体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j具体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