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没有签劳合同是可以毁约的,而且没有合同也没有违约的情形。劳劝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二、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代表着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而且此行为作为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的走人,不存在是否要毁约的情形,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劳动者二倍的经济补偿,所以,劳动法需要双方来遵守才不会产生劳动纠纷。
  
  
  


·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在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可是关于工伤认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相信在生活当中您都不是特别清楚,因为本身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就是非常少见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又是工伤认定材料当中的必备材料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一、工伤...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要签订很多不同的合同,比如说购买保险时签订的合同,交易款项中的合同等等,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近些年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在建筑工程中签订的合同也被更多人所熟知。那么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一、承包人的责任 ...


·工厂倒闭老板跑路怎么办?
      工厂倒闭老板跑路怎么办? 一、搜集证据 搜集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考勤簿、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 二、相关法律条文依据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国家标准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国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我们都知道,主要就是房屋建筑或者是其他建筑需要安装或者是修建的工程,而且现如今我国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也非常的严格,因此在建筑安装工程的时候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那么你知道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国家标准是什么吗?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国家...


·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人们的印象中,在国有企业工作是比较稳定的,基本上不会被开除。而目前很多国企都在积极的进行改制,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对一些职工的岗位产生影响。那么,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


·解除劳动合同后开始诉讼是否可行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开始诉讼是否可行解除劳动合同后1年内可以起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般规定(适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终局案件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


·刑诉法工作中发现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怎么办?
      我国的刑诉法是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些事项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我们知道,法律的原则是公平与公正,对于案件中的当事人,无论是受害者还是犯罪嫌疑人,都应公平对待。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会导致该案件的审理失去公平。那刑诉法工作中发现这种情况怎么办?一起通过...


·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有什么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有什么(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


·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
      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


·必须要终审才能报工伤吗?
      必须要终审才能报工伤吗?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