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暴离婚受冷静期的限制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家暴离婚受冷静期的限制吗家暴想要离婚的并不受“冷静期”的限制,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对“冷静期”的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才适用“冷静期”制度,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夫妻的离婚权利自由的体现。由此说明“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家暴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1、协议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2、诉讼离婚需要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对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对夫妻感情破裂证明及财产证明也要提交。二、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能够收集到证据表明对方有家暴的,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予以一定的考虑,并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夫妻离婚,一般平均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在分配过程中法院通常会采用男方照顾女方、有过错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分配。但是,男方存在家庭暴力是法定赔偿的事由,所以,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男方少分财产。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
  
  
  


·?离婚损害赔偿与婚内损害赔偿有哪些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与婚内损害赔偿有哪些要求? 一、离婚损害赔偿与婚内损害赔偿有哪些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要求:1.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2.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过错一方。3.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相对无过错方。 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的条件:1.夫妻双方书...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净身出户,自愿的情形下是可以将所有财产给一方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恶意串通,为了躲避夫妻共同债务,自导自演的“净身出户”。这实际上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无论是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还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已经对夫妻共...


·一、夫妻离婚财产复婚时归谁?
      一、夫妻离婚财产复婚时归谁? 夫妻离婚财产复婚后,仍然归个人所有,不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就成为双方个人财产,不再是共同财产。假如后来双方又复婚这个时候原来分割为双方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复婚之前的财产分割依旧有效不影响,复婚后双方的共同生...


·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财产可以分割吗?
      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财产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分割子女的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未成年人无法处理财产的,可以代为管理,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孩子名下的房产就...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起诉离婚中的当事人其实主要就是夫妻二人,但此时具体的诉讼地位不同,这也就代表着当事人所能够享有的权利不一样。究竟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


·一、婚内财产没有公证离婚怎么分割?
      一、婚内财产没有公证离婚怎么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


·拘留所能单独关押女的吗?
      拘留所能单独关押女的吗?拘留所一般不会单独关押女的,行政拘留一般都是集体关押,行政拘留关押在拘留所。《拘留所条例》第九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