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执行股东的。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情况之二,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二、公司破产后股东还要还债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如果在经营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困难,导致出现了很多债的话,那么很多的投资者他们会担心这个债务是否会连累到自己,但实际上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连累到的,一般都是用公司的财产偿还。
  
  
  


·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
      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 一、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 债权人起诉讨债要做好如下工作: 1、准备证据材料 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3、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怎么理解
      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怎么理解 一、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的含义 担保权人和担保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


·什么是债务抵消 债务互相抵消有哪些条件
      两个人同时是彼此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这种情况如果能以债权偿还债务再省事不过了。在法律上这种债务互相抵消的行为叫做债务抵消。那么什么是债务抵消,债务互相抵消有哪些条件呢?要是你不太了解的话,不烦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债务抵消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一般在一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但是我们可能会发现,在不同的贷款中,需要偿还的本息金额依然存在差别,那么不同类型的中国银行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中国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 1、短期贷款 ...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 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1、借条没写用途一般来说是合法的,钱款的用途可写可不写,不是借条的必备因素,其实不写的话也不影响借条合法生效。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免除的方式是什么?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


·借钱超过借多少人算非法集资?
      向社会公众集资其实也是一种贷款的手段我国并没有明确阻止这种方法,然而非法集资这种事情确实确是违反法律的,这个时候不懂的就会问到底集资多少金额以及向多少个人才算是非法集资呢,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了解一下借钱超过多少金额以及借多少人算非法集资?借钱超过借多少人算非法集资?1、个人非法吸...


·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当代社会,不管是哪个地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犯罪数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一段时间电视新闻上经常报道河南地区发生非法集资行为,因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可能会涉及到以下...


·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当中的有些司法鉴定,也很有可能是由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鉴定的,并且对于鉴定的结论并不只是公安部门内部享有知情权,因为鉴定的结论归根结底和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以及犯罪嫌疑人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就保护了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 一、刑事...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一)已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 公司的税后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经营的财务成果,根据《公司法》第35条、16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