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可以不判拘役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醉驾可以不判拘役吗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则不予定罪处罚。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要是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要么不以刑事犯罪认定醉驾行为,要么虽然认定构成犯罪,但实际却可以对行为人免予刑事处罚。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最后也是有可能不被判拘役。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禁驾多长时间?1、醉酒驾驶一般机动车的,交通行政处罚里面,要求驾驶人员在5年之内不能再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被吊销驾照之后,在5年能不能再取得驾照了,此时禁驾的时间就是5年。2、若是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的话,除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以外,明确规定了在之后的10年内都是不允许驾驶人员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而在10年之后又重新取得了驾驶证的情况下,也不会允许其再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也就是说此时只能驾驶一般的机动车了。这种情况下,醉驾被禁驾的时间为10年,但对于营运车辆的禁驾期限则就是一辈子了。3、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这时候造成的损害结果必然就是很严重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若此时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除了会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外,交通行政方面会吊销其驾驶证,同时要求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那么这个时候,醉驾禁驾的时间就是一辈子。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于醉驾管理可以说是适当放宽了的,不像之前那样,只要发现有醉酒驾驶的行为,就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驾驶人员的刑事责任。若是醉驾的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也不大的话,其实可以不以危险驾驶罪论处的。那么在涉及到处罚的时候,往往只会给予驾驶人员交通违章处罚。
  
  
  


·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
      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其构成要件就是罪名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准,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必须要符合构成要件中规定的犯罪主体才行,那到底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 ...


·偷税漏税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一、偷税漏税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偷税漏税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分别接受陈某强、陈某烨委托,在陈某强、陈某烨被控偷税案中担任各自的一审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庭审。由于我们的辩护思路和辩护观点基本一致,为了节省法庭的时间,在此一并发表辩护意见。 在具体...


·常见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什么
      常见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什么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2、电椅:当使...


·最高法院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包括了醉酒驾车、严重超载、严重超速等行为。危险驾驶不仅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还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使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危险驾驶罪时更好地适用相关法院,最高法院对该罪办理过程中的一些事项作了司法解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最高法院危险驾驶罪的司...


·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生活中的犯罪案件一般分为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这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的量刑是绝对不一样的。对于诈骗这种活动,您肯定并不陌生,甚至很多人都亲身经历过诈骗这样的犯罪活动,所以,诈骗还是比较猖狂的一种犯罪活动。在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了一下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一、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如下: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


·对于判过拘役能出国吗?
      对于判过拘役能出国吗?只要是拘役刑罚执行完毕,就不影响出国。有案底的人是否能出国,我国法律对此没有限制,主要还是取决于目的地国的签证政策。如果签证国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公证书,就会麻烦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具体类型:第一,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会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


·采取了拘留属于有期徒刑吗?
      采取了拘留属于有期徒刑吗?采取了拘留不属于有期徒刑,刑事拘留是指在侦查过程当中所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