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二、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向第一审法院报告,由第一审法院教育、警告不履行判决的一方,督促其履行抚养义务。前夫仍不听劝告、不受教育、不执行判决的,依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可以向第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按月收入总额的20%-30%缴纳维修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总额的50%。没有固定收益的,可以按照当年总收益或者同行业平均收益,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维修费的金额。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当事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需要区分原则和例外两种情况。原则上支付抚养费只需要到子女年满18周岁,也就是子女成年的时候。不过,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18岁的时候多数子女正处于求学阶段,自身也不能独立生活,因而大部分父母至少还是会继续支付抚养费到子女完成学业为止。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状态不是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实践中还有可能出现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情况,当然也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那具体来说,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


·孩子19了双方离婚还有抚养权吗
      孩子19了双方离婚还有抚养权吗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二、协议离婚后双方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4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


·新婚姻法自动判离婚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自动判离婚是怎样规定的1、夫妻感情不和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


·法律上手写更改抚养权可以么
       法律上手写更改抚养权可以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


·一、婚内男方出轨还要离婚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一、婚内男方出轨还要离婚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即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


·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您都知道夫妻的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内的财产,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两个人的。如果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分割的也是婚内的共同财产。那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一、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


·怎么确定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现实中,即使夫妻离婚一方实际获得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也是不能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虽然不能实际抚养子女长大,但却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该怎么确定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


·离婚后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
      离婚后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各种条件不和的情况下选择解除婚姻的一种方式,有些夫妻感情破裂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是一个我们需要讨论的大问题,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会被法院怎样判定抚养权归属呢?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呢?请随我们一起了解相关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行为视为放...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二、探视权内容有哪些?(一) 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


·一、重婚罪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一、重婚罪是否属于刑事犯罪?1、重婚罪是刑事案件,婚姻关系虽然在民事的范畴,但是重婚作为罪行的一种,被列入了刑法的范畴。一般,重婚罪作为一种刑事犯罪的一种,其相关的判刑也有不同的方式与后果。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