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一、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
  
  1、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二、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则需要根据以下实际情况来确定:
  
  1、加害人过错程度
  
  这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具体的侵权情节
  
  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5、其他相关因素
  
  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在这里告知大家一下,结婚是因为双方相爱才在一起的,如果哪一天双方感情破裂的,直接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这也是对双方最好的办法。一般双方中没有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夫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分割都是可以通过双方协议。
  
  


·发现自家孩子打架吃亏了怎么办
      调皮捣蛋跟思想品德有问题这绝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的,而且有的时候会发现有部分在学校尚且处于小学生或者是初中生的,这些我们看上去非常小的孩子们,却是经常欺负学校里面的那些瘦小的孩子,会发现其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就是存在问题的,因为这部分家长不关心孩子打架的原因,而担心的问题却是发现自...


·2023婚姻法财产分割按揭是怎样的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按揭是怎样的 1、 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共同还贷的。 此情形下,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知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


·在我国起诉离婚几天通知被告
      在我国,如果夫妻离婚一般会首先选择离婚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协议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当我们起诉离婚时,法院决定受理离婚案件之后,原告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法院通知被告的时间问题。我们将针对起诉离婚几天通知被告的问题为您做出回答。 一、在我国...


·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多少钱?
      在现实生活中,诉讼离婚并不少见。诉讼离婚是有法院代表国家参与的,其作出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有强制性保证实施的。但是法院参与调解纠纷并不是其义务所在,所以当事人应当支付其一定的费用,这就是诉讼费。那么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多少钱?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下。 一、起诉离婚流程...


·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不管当事人做夫妻已经多少年了,在离婚时若有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的。只能说建立婚姻关系的时间越久,那么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涉及到的就会越多。现实中,对于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我们收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就构成事实婚姻。那在现实生活中,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根据我国目前最新的法律规定,已经取消了对事实婚姻的认定,男女双方只有在领取了结...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的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是必不可少的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是必不可少的吗? 不是,协义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书不用盖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