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孙子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孙子吗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遗产的分配原则,有遗嘱的应当以遗嘱为主,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的继承人顺位继承的顺序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认定。《民法典》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民法典》未作正面规定,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二、遗产的分割原则(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三、遗产分割的方法(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综上所述,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孙子,被继承人对个人财产有支配权。遗产分割流程按照是否有遗嘱或按顺序继承,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析产,然后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最后再对遗产进行分割。
  
  
  


·一、遗嘱中几个继承人能更改遗嘱吗?
      一、遗嘱中几个继承人能更改遗嘱吗? 遗嘱中的几个继承人不能更改遗嘱更改遗嘱,只有订立遗嘱本人才有权利进行遗嘱的更改。 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更。变更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变...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


·女方出轨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女方出轨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女方出轨生的孩子对女方的遗产和其生父的遗产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父亲重婚重婚的老婆有继承权吗
      父亲重婚重婚的老婆有继承权吗在遗产继承方面,重婚的女方不是法定的配偶,没有继承权。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一般情况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是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的。在遗产继承中,有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曾孙代位继承,这一继承方式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的。 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


·一、在重庆遗产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在重庆遗产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我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还存在以下一些困难: 一是税源上。中国尚处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虽然出现了一部分较富裕的人,但总体来讲还是少,税源不容乐观,而且这部分人财产的情况比较分散隐蔽,...


·遗产继承立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遗产继承立案所需材料有哪些?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一、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


·财产继承是什么意思2023
      财产继承是什么意思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不赡养会丧失财产继承权吗
      一、不赡养会丧失财产继承权吗?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