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摄影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摄影作品是否有著作权?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3)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4)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而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另外一种权利追续权作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意义非常重大。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怍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另外,该法第12条至19条对著作权归属的种种情况做了清晰的归类和说明。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摄影作品的定义,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通常,对以自动摄像机拍摄的护照像,因为不包含人的智力创作,一般不承认其享有著作权;而除此之外对人拍摄的证件照应可以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但由于证件照要求真实、清晰再现拍照对象的外表,反映的不是拍摄者对事物的认识和要借此表达的思想情感,而且完成的作品主要用于拍摄对象作身份验证用,因此客观上不存在保护拍摄者对证件照的著作权的需要,相反如著作权由拍摄者享有,可能影响证件照的正常使用。在实践中,拍摄者应顾客要求拍摄证件照,拍摄者收取拍摄费,拍摄完成后将底片及洗印的照片交付拍摄对象,这在法律上实际上双方构成一种委托创作关系:拍摄者受托拍照并交付底片,视为双方确认完成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委托人即拍摄对象享有,拍摄对象可自主决定照片的使用及处理。由于证件照的使用用途,拍摄对象一般不会自称为照片的拍摄人,对拍摄者的署名权等权益也不会有什么损害。与证件照情况不同的是,人物艺术照,不论是完全个性的摄影,还是模式化(化妆、布景、造型格式化)的艺术摄影,需要摄影师更多的智力创作投入,包括对拍摄对象特点的把握及表现构思、取景布局、光线、技巧应用等,且追求艺术性、突出表现人物的美感。因此,人物艺术照作品完全符合著作权规定的摄影作品定义,可以获得著作权。由于人物摄影作品,涉及到被拍者的肖像权,因此其使用将同时涉及到著作权及肖像权问题。摄影师与拍摄对象应通过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妥善解决使用及权益归属问题。综上所述,摄影作品也是有著作权的,一般拍摄的人就是作者,同自然作者都可以成为其著作权人。著作权包括发表、修改和署名等权利共同构成。公民可以通过办理著作权登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通过代理公司。
  
  
  


·商标抢注如何区分恶意抢注?
      商标抢注如何区分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的情况有哪些?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九...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是指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将其独有版权的图书进行出版,将其音像制品进行复制发行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当行为人具有以下这些行为的时候,可以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罪。(一)在没有征得主著作权人的同意前提下,将著作权人的音乐、文字作品电音电视等作品进行复制发行...


·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什么
      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什么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远...


·被异议商标会承担侵权责任吗?
      被异议商标会承担侵权责任吗?1、被异议的商标不一定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抢注商标造成的异议,那么由抢注的主体来承担相应的责任。2、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法...


·专利权转让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法律规定都有哪些《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


·专利权人地址变更如何变更?专利权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专利权人地址变更如何变更?专利权人变更流程是什么?一、专利权人地址变更如何变更? 变更专利权人存在两种情况:专利权人名称变更和专利权转移,一般来说专利权人名称变更的情形,默认地址不变更,可以不填写地址变更信息;专利权转移的情况,常见的是专利权转让,此时专利局审查时默认地址需要相应...


·商标异议行政复议具体该怎么弄 我们都知道一件产品的上市销售
      商标异议行政复议具体该怎么弄 我们都知道一件产品的上市销售是需要到工商部门去申请商标的,并且这个商标的申请也是极其复杂的,他需要很多的证明材料,以及检验报告等。所以很多商家要申请很多次才能够成功。对于有异议的情况,企业可以进行商标异议行政复议。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


·为什么在计算机著作权登记公告里查不到信息是伪造的吗
      为什么在计算机著作权登记公告里查不到信息是伪造的吗?如果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系统维护,暂时无法查询到著作权登记证书,暂时查不到证书是正常的,可以通过拨打版权保护中心电话查询。通常情况下证书不会是伪造的,伪造证书价值不大,版权为自愿登记原则,版权证书只作为版权权力拥有的初始证明。而不...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侵犯著作权是一项民事的侵权行为,一般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但是因为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和可分性。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的呢?认定今天整理了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的相关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对一般作品侵权行为的认定 由于著作权及著作邻接权内容的...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一、著作权人和作者有什么关系一般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但是在发生著作权继承,交易等情况下,著作权人就发生了转移,但是转移的也只是“财产权”,对于书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还是属于原作者的。作者一般都是人,当然如果是单位意志下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著作那么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