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一、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二: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上转载,但转载时没有标明作者姓名、转载发表后也没有向相关的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3、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三:网络抄袭与剽窃。
  
  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剽窃使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已经发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源用于非公益目的,即大段抄袭或者剽窃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传播。
  
  4、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四:网页设计侵权。
  
  网络抄袭与剽窃的对象,除了登载于网络上的各种作品以外,还包含了网页设计的抄袭与剽窃。网页设计既有原创性的文字、图象、动漫、FLASH以及音乐内容,还有网页整体的版式设计。
  
  5、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五:链接侵权。
  
  一般的链接如果仅指向需要浏览的其他网站的首页,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有些网站却通过内链技术,或纵深链技术,使设链与被设施网站的页面内容结合,或不经过链接网站主页而直接利用其分页内容。这样,事实上就构成了侵犯被链接者主页或分页作品的著作权的问题。
  
  这种超链接行为产生两种结果:
  
  (1)使用户难以辨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2)无偿利用了被链接网站的优良商誉。
  
  6、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六:下 载侵权。
  
  这是指有些商业性组织未经网站和著作人同意,私自下 载、出版网络上的文字、影音等作品,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私自下 载他人享有著作权作品的行为,如果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欣赏需求,或者用于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自然是不构成侵权的。但如果下 载行为被用于商业目的,则侵犯了网站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客观上造成了对作品的无授权使用和对网站及著作权人财产权的侵犯。
  
  二、遇到网络侵犯著作权该怎么维权
  
  (1)先行登记或寻求集体管理组织保护
  
  每个人精力都是有限的,为了减少权利被侵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防范于未然,对于网络作品可以先行登记,作品自创作完成作者便享有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的制度,该制度易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目前我国共有五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该组织基于著作权人的委托,具有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的权能,能集中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2)及时通知网站管理者删除违法信息
  
  当我们在发现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可以及时通知网页进行删除,如果网络管理者为删除违法信息则同侵权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管理者亦可在侵权人的认为自己行为合法的情况下恢复作品,这时应及时的寻求司法救济。
  
  (3)诉请证据保全
  
  因互联网世界极易复制、转移、删除和销毁,因此权利人可以在诉前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裁定,再在15日向法院起诉。侵权人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亦可向公安机关保安,走刑事诉讼的途径。
  
  需要注意,网络侵犯著作权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大量印刷发行,就可能会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是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其中明确了,犯本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对侵权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吗
      是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1)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


·专利侵权如何判定?
      专利侵权如何判定?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


·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多久?
      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辖。(四)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不发新...


·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的规定及程序有哪些?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上,很多企业为了发展,就会向相关的研发者花大价钱购买其专利权,而有的研发者觉得自己的成果可用得到面世且价格合理并把自己的专研成果的专利权转让出去了,再研究者与公司谈成合作后,为了以后不必要的纠纷,研究者与该公司就会签订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那么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严格来讲,我国只对经过合法程序注册过后的商标进行保护,而这个保护不仅有范围限制,同时也有期限限制。那么您知道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邻接权的效力不如著作权吗?
      邻接权的效力不如著作权吗 邻接权的效力和著作权没有可比性,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 1、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定义不同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原创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而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2、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智力作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关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十...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一、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