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有财产孳息是共有的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共有财产孳息是共有的吗?夫妻共有财产产生的孳息也是共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第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这些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劳动所得以及率息等途径所得的财产。劳动所得,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从事经营活动收益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其他一切劳动所得。继承和受赠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各自所有。婚前财产的孳息,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可以将夫妻特有财产约定归双方共同所有。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公布稿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四,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第五,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六,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一人一半。但是,根据各自对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个人的经济收人、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第七,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为死者遗产。夫妻利用共同财产做投资从而产生的一些其他的收入也是共同财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至于财产孳息是否为共有的这个问题,没有结婚之前的财产孳息是个人财产,结婚以后的产生的收益也应该是共同财产。
  
  
  


·子女多大成年抚养权就不需要判了?
      子女多大成年抚养权就不需要判了?孩子已经成年超过18周岁还在上学的,父母离婚抚养权问题存在,但是应该征求孩子意见。若是已经独立的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


·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应尽义务,即便是双方离婚了,也应该照顾好子女。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等。关于抚养费,也有一定的标准作为参考。那么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给出的分析总结。 一、离婚协议关于子女...


·彩礼返还的数额是多少,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法律上算复婚了吗?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法律上算复婚了吗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的法律后果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过户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过户 1、婚姻存在期间 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 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


·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在治理国家的过程当中是首先要保障国家权力能够得以正常实施的,但是国家这种绝对权威的权力就很容易造成生活当中对普通民众的一些侵权行为,国家权力的扩张也使得这种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在不断的增加,所以国家赔偿法的存在显得非常重要。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范围...


·结婚程序有哪些流程
      结婚程序有哪些流程 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男女双方一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不论是否举行结婚...


·没证据怎么打离婚官司?
      没证据怎么打离婚官司??没有证据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起诉时必要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


·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三方面的内容作出处理,就包括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以及共同债务。其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处理,往往是容易产生纠纷的。一方实际抚养了孩子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资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资料有哪些?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及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财产线索、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有效的担保手续,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实物不动产或所有权材料。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