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二、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向第一审法院报告,由第一审法院教育、警告不履行判决的一方,督促其履行抚养义务。前夫仍不听劝告、不受教育、不执行判决的,依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可以向第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按月收入总额的20%-30%缴纳维修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总额的50%。没有固定收益的,可以按照当年总收益或者同行业平均收益,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维修费的金额。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当事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需要区分原则和例外两种情况。原则上支付抚养费只需要到子女年满18周岁,也就是子女成年的时候。不过,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18岁的时候多数子女正处于求学阶段,自身也不能独立生活,因而大部分父母至少还是会继续支付抚养费到子女完成学业为止。
  
  
  


·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四)夫妻...


·在我国起诉无效婚姻需要什么
      对于婚姻关系的认知,已经随着时代的变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今时代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婚姻自由的同时也并非无下限。这其中就涉及到婚姻法中规定的无效婚姻问题,如果要起诉婚姻无效的话,法院肯定也是要重证据的。所以,关于在我国起诉无效婚姻需要什么证据的这一问题,希望我们的资料可以...


·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一、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1、犯本罪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内容行政赔偿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另一方面,支付抚养费的时间,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现实中支付时间不能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具体来说抚...


·无效婚姻如何处理,解决方法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无效婚姻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如何处理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


·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重婚罪的类型是什么? ...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故而对于离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长需要二次起诉。那么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再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多少?
      根据我国刑法法律严格规定,刑事犯罪者对他人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等权利造成侵害,刑事犯罪者应当依据法院判处的赔偿金额和法律要求标准,支付给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那么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多少?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


·子女满18岁的支付抚养费还需要吗?
      子女满18岁的支付抚养费还需要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


·2个孩子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2个孩子家暴离婚孩子归谁?家暴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