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
  
  一、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由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三、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继承之后如果被继承者有债务的产生,那么对于继承者就要承担起相应的部份,但以于承担多少就要看自己所得到的遗产有多少,因此,在处理的时候对于继承者们就要合法的协商,从而才能更好的解决此债务。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一、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


·一、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
      一、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


·可以剥夺继承人失踪后继承权吗?
      可以剥夺继承人失踪后继承权吗? 一、可以剥夺继承人失踪后继承权吗? 不可以剥夺继承人失踪后继承权,需要把失踪人的份额提存。如果回来,财产归失踪人所有,如果死亡且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失踪人的财产代位继承或有失踪人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分。如果是在之后死亡的,由失踪人的继承人继承。...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离婚财产的分割,而继承的话只能够继承其中一方的财产,实际上很多状况之下,离婚的财产是不涉及到继承问题的,因为毕竟当事人都在世,而是夫妻之间内部所做出的一个财产的分割。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


·代位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代位继承纠纷在继承案例中的比例已经开始增加,说明代位继承越来越被国人接受。但是代位继承在我国法律中有何规定?具体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代位继承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代位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不让继子继承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不让继子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指定继承,从而达到不让继子继承遗产的状态。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
      老人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变为遗产,然后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而在继承人继承遗产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遗产如何计算,然后才是具体分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两个问题吧。 一、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 继承法》第3 条采用概括性和列举性相结和的立法方法明确规定...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


·私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般来讲,还是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此时的子女就被称为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那么在实践中私生子是否能够继承父母的遗产呢?而我国关于私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又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私生子是否能继承父母遗产 我国《民法典》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时,是根...


·抚恤金分配是否适用代位继承?
      抚恤金分配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抚恤金分配是不适用代位继承,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抚恤金根本就不属于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财产范围之内,既然不属于这个财产范围,那么自然是不能够发生继承的,这是由抚恤金性质决定的。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