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参与人范围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诉讼参与人范围是怎样的1、当事人,以下5类人员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1)被害人,被害人即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员。(2)自诉人,在我国《刑法》中,有几种罪名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一般的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这些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自行提起诉讼的被称为自诉人。(3)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有嫌疑的犯罪人员。(4)被告人,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员。(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案件已经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那么在此案件中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可以随着检察机关的公诉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类人员被称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这类人员也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2、诉讼代理人,一般在公诉案件中可由被害人自己、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担任,在自诉案件中一般由自诉人本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参加诉讼的人员。3、法定代理人,一般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或对被代理人负有监管、保护义务的机关、团体的代表。4、辩护人,一般指律师。5、证人,对案件提供证言的人员。6、鉴定人,一般指专业机构的鉴定人员。7、翻译人员,有些案件涉及少数 民族语言不通或者涉外案件,这时需要翻译人员。二、刑事诉讼法近亲属的范围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诈骗罪受害人谅解能判缓刑吗
      诈骗罪一般情况下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诈骗数额巨大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徒刑,这个时候就有人问我们,要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但是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能够判处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一、 ?诈骗罪受害人谅解能判缓刑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


·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


·刑诉法逮捕后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触犯了法律,经过证据的搜集和法院的定罪后,是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的。逮捕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进行规范的。那么,刑诉法逮捕后执行的程序是什么?逮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刑诉法逮捕后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逮捕的执行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


·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有哪些规定
      对于构成抢劫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一般都会争取最后适用缓刑的。那么“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一、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


·认定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只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适用缓刑的条件比较严格。那究竟如何认定适用缓刑?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适...


·最新串标罪追诉标准如何规定的
      最新串标罪追诉标准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


·拘役与处管制并处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拘役与处管制并处罚金的区别有哪些拘役与管制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


·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异同点是什么
      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异同点是什么 一、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异同点是什么? 主观意识不同: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而过失犯罪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


·入室绑架罪量刑标准
      绑架罪的发生往往是犯罪者处于某种目的,对受害者进行控制的一种行为,我们知道的目的可能就是因为钱比较多,对于绑架罪的案例老说,犯罪者因为个人问题预谋绑定某个特定的人;犯罪者本意没想绑架只是图财等不同的起因,造成的不同结果,在量刑上也是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情节严...


·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
      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


·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1、“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