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名称权和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名称权和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一是适用情况不同,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名字就只有一个身份证。而一个企业名称可以有很多个商标,并且一个商标也可以用在多个企业名称上。二是表现形式不同,商标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是图形,也可以是文字,还可以是字母,而企业商业名称只能是两个或者多个汉字构成,《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l0条规定: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三是保护的法律不一样,商标是受《商标法》保护,而商业名称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保护。四是保护的时间地点不一样,商标保护时间只有十年,十年后要再用的话,就得续展,而企业名称是终生的,一次注册就可以了。保护的地点也不一样,商标一旦在中国注册,就全国受保护,而商业名称一般都限定在省、市、县等一定行政区划之内。二、商标权的取得1.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2.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1)使用原则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3.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权的具体认定和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产品情况来说明,但涉及到具体的公司名称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商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可以,商标是商标,公司是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意味着经营能力的丧失,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尽管并未申请注销登记,但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必定会丧失主体资格。因此,鉴于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无法确定商标申请权的归属,申请权将因主体...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种类有哪些?
      故意伤害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如何处罚?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如果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只是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话,此时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换言之故意伤害轻微伤不会被判刑。但这并不代表不会受到其他...


·专利许可备案注销、变更如何办理
      专利许可备案注销、变更如何办理 专利许可备案注销与变更如何办理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2)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书无固定格式,...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已不仅具有民事侵权性质,而且在严重情况下同时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利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认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侵犯...


·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是多久
      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商标注册代理收费多少? 现如今人们越来越关注对商标进行保护,因此都会注册商标。很多人不清楚商标注册的费用以及商标注册有效期限。接下来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内容,针对商标注册费用以及商标注册代理收费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注册费用的...


·如何对恶意抢注商标认定?
      如何对恶意抢注商标认定?认定商标抢注行为要考虑主客观两方面的构成要件。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一般认为,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真正权利人曾经进行过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活动或者其他与该商标有联系的商业往来...


·《红楼梦》受著作权保护吗?
      《红楼梦》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红楼梦》受著作权保护吗? 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专利侵权民事责任赔偿范围
      关于专利侵权如何赔偿的问题,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按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如果假冒他人专利,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构成犯罪。那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属于假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