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公司在哪些情形下辞退员工是违法的?(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公司可以随时辞退职工的情形有哪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也得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因为劳资双方在特定情况下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类似于是公司出现了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没必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随时离职。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标准是什么?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标准是什么 一、 钢结构设计依据标准 (一)通用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冷弯薄壁型钢...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如何写?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如何写? 装修装饰工程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建筑工程完工后,只有通过装饰才能正常使用。像一些精装修的楼盘,开发商都将装饰工程外包,交给专业的装修公司完成。双方为了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会签署一份承包合同。那么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如何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和您讲一...


·山东省企业工资的指导线是多少?
      政府为了规范企业对工资的增长,按照以往的惯例,各地政府每年的上半年都会发布当地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工资增长情况,因此很多人对工资指导线都十分关注。山东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2016年山东省企业工资的指导线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收集到了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


·干工程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的。
      干工程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的。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


·被欠薪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欠薪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被欠薪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法律依据是《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发包方确定工程相关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后发标,有意向的投标方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发包方经过综合评比后确定承包方,之后双方就要开始合同协商和签订工作了,那么,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吗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吗 一、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吗 只要是劳动合同一定是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如何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如何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出勤天数。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二、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天-104天(...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员工 现在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员工被辞退就要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一定的赔偿标准,当员工被辞退时很多人不知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甚至有人不知道会对员工有所赔偿,下面针对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文件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文件材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的相关部门,公司没有交的,去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格后面也会列明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


·工程索赔的作用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作用是什么 一、工程索赔的作用是什么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民法典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