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1、关于租赁合同的诉讼实效问题,具体如下:履行过程中因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外,其他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均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即分别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和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届满的效力对于权利人来讲,其在法律上的胜诉权消灭。但是其民事上的实际权利是存在的,即其权利并没有因为法律规定的实效制度而消灭,只是转化为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讲,诉讼时效超过后,债务人只是责任可以免除,但债务并没有消灭。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但不是签订了合同就一定能够成立,对此法律中作出了条件要求。那究竟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1、...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随着离婚率的逐渐增高,人们在离婚时对于房产等固定资产的分配意识逐步加强。今日很多身边的人提到离婚后房屋过户的问题,今天我们在这里给您分享一些离婚后房屋过户的房率常识。为此,夫妻协议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什么是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


·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的房产往外
      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的房产往外进行抵押。但是抵押自己的房产,一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不动产了,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对自己以后的影响会是非常大的。因此通常情况下,也有一部分人会利用中介公司来对自己的房产抵押的事情进行办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市房产抵...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


·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在天津买房不需要户口但是有具体限制,详细的条件如下: (一)天津外地户口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导价。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


·如何确定二手房年龄?
      

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是...


·楼房主体高空坠物责任如何承担?
      关于高空坠物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好还是其他方面也好,相关的防范措施以及相应的高空坠物的责任方面已经涉及到够多了,所以说针对这一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楼房主体高空坠物责任如何承担,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高楼坠物伤害案件中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


·因为疫情可以延迟还房贷吗
      因为疫情可以延迟还房贷吗?理论上可以推迟还款,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后会让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安置的方式,可以是实行产权调换,可以折算成货币进行作价补偿,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那么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呢?为你解答。一、漳州市房屋拆迁房的重置计价标准:框架结构750元/平方米,混合(砖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