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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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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是多少?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1、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属夫妻共有财产,首先应将房产平分夫妻各占一半,未去世一方拿去一半后,剩下一半发生继承,配偶和自己亲生的孩子是当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继子女,如果子女属未成年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受到抚养,形成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亦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综上所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产分配,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 有扶养能力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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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给孙子继承人同意才可以吗??如果有遗赠协议的话 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的;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还在世的情况下,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二、遗赠与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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