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女儿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自建房。在《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屋,自然可以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二、女儿应当少分遗产吗?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子与女儿平均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一般在正常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的数额。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是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享有的法定继承份额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按照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平等继承: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分配遗产是应当平均分配,这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各个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相同的,彼此在生活条件、工作能力和对继承人的抚养、赡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的情况都是基本相同、大致相似的。而平均分配的意思就很明显了,就是同一继承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比例是相同的,并无明显的区别。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在能够应付生活中的特殊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在分配遗产时得到适当的照顾。“特殊困难”指的是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不是与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低下。在这里要提出,生活中对被继承人进行了妥善照料的人,在分割遗产事可以多分,即将遗产分给已经为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的,可以多分给一份。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原因不是说当事人是女儿的身份,而是宅基地不是遗产,而对于宅基地上修的房子,不管女儿是不是嫁出去了,哪怕都已经把户口迁到城市了,这都跟继承遗产没有任何关系的。
  
  
  


·什么情况下,宅基地需要退出?与征收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情况下,宅基地需要退出?与征收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因此,我国农村宅基地的退出,实际上是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是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将作为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消灭,从而恢复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的完全支配状...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一、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赣府字〔2020〕9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综合地价在35100元到40600之间,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公告为准。《江西省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


·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相关人员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情况下,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若是由于继承或者遗嘱情况的是可以单方进行申请的。具体材料包括申请书、土地来源证明等。 ...


·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发展,部分企业会选择征地扩大公司的发展,因此就会出现征地补偿的问题。那么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相关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


·怎么样算土地闲置,怎样认定?
      怎么样算土地闲置,怎样认定?(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


·保定蠡县高速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保定蠡县高速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


·湖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是为了满足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以及城市规划而做出的政策。土地征收,就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于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但依旧是国家把控大致方针。对于政府征地的决定,人们都应当支持。但同样的,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也应该到位。...


·什么叫一般用地
      一般用地是指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