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刚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刚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掉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才可办手续,想想都怕。2、卖房号,卖房号最容易。有些人房子没买成,就急于转手。这时他们可卖房号,对热门楼盘而言,一个房价就可赚来数十万的差价,且无需办理繁杂的手续,这钱来得真是太容易了。3、签完合同就转手,一般人不会在刚签完合同就转手,除非有这几种原因:刚买就后悔了;有人愿高价买房;资金紧张,钱不够。这时转手非常容易,你只需说服房产商,将合同改名即可。4、房产证到手之后,房产证到手后转手,周期有点长,可等待交房2年或5年,甚至更长时间。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的合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以上规定,小编认为,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即便没有处分权,并不影响作为原因行为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然而,买卖合同虽然有效,却不能依据一份合同就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因为对房屋等不动产而言,必须经依法登记,才发生产权变更效力。如果房屋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而不配合变更登记,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不能发生转移,买房人是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但是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出售房源和买房是不一样,因此要注意的内容也不同,出售房子需要注意价格,合同签订,税务以及房子的具体情况,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是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就没有履行保障。要尽量约定每种履约行为的违约责任。比如逾期迁户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逾期腾房的违约责任等等。防止责任不清,发生纠纷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房二卖后可以继续履行吗
      在高房价的时代,遭遇一房二卖后,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购房人较为有利,简单地双倍返还定金对售房人较为有利。所以作为购房者都会希望能进行履行合同。那在法律上,一房二卖后可以继续履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房二卖后可以继续履行吗 就购房人而言,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提出继...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时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时效吗?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时效,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
      在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是可以按揭买房的,此时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按揭买房要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买房要的条件有哪些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职业、...


·买二手房该怎样贷款
      买二手房该怎样贷款 1、 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 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 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


·离婚房子变更产权登记怎么办?
      离婚房子变更产权登记怎么办?离婚房子变更产权登记的程序是: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一、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恶意抵押房产,若涉嫌拒执罪,会已送公安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房屋他项权抵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可能不动产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在我国也是刚开始实行,目前绝大多数的省份也并没有将房屋他项权证的抵押登记工作全面的落实到位,所以很多第一次购买商品楼需要贷款的业主在听到银行的工作人员提到他项权证以后也会觉得非常的陌生。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房屋他项权抵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农民公寓可以办房产证吗
      不可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出让。因而农民公寓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具备有哪些条款?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具备有哪些条款? 日常生活中,有些父母会把自己名下多余的房屋转让给子女,不管是采用赠与还是买卖的形式,都需要双方签署房屋转让合同。很多人不太清楚合同都有哪些条款,经常导致签署的合同无效。现在我们就结合一篇房屋转让合同范本来具体和您讲将房屋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


·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一、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