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自诉案件都包括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自诉案件都包括什么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4)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 哪些案件既可以自诉又可以公诉?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 章第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3 章第7 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既可公诉又可自诉: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
  
  
  


·被关看守所法院多久会判刑?
      被关看守所法院多久会判刑?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呆五到六个月才会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


·聚众斗殴罪会怎么判呀
      在古代社会,快意恩仇一度被视为一种痛快的行为,一个有能力聚集众人的人似乎显得十分的酷,但是来到现代社会,这可是绝对不允许的,你必须为你的“大佬”地位作出应该的法律代价哦。聚纵斗殴这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今天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它的量刑吧。虽然大家可能都大概知道什么是...


·偷税漏税严重拘留几天?
      偷税漏税严重拘留几天? 一、偷税漏税严重拘留几天?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一般最多15天;如果是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的,则最多可37天,期间没有取保候审的,以后还要被逮捕和判刑。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刑事案件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


·无期徒刑缓期执行可以吗?
      缓期执行又称缓刑,是指犯罪人在判决之日起,法院给予一定的期限来考验犯罪人,假若犯罪人行为良好,便给予一定的减刑量刑的判决。根据我国法律,缓期执行适用于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死刑。但是无期徒刑缓期执行可以吗? 无期徒刑不能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能判缓。无期的意思就是“没有期限”。...


·减刑时要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减刑制度针对的仅仅是几种常见的自由刑,尚未涉及到附加刑。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若想获得减刑机会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然后向监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后才有可能被减刑。那此时减刑时要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提到非法集资,您可能觉得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是一回事。尽管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都会使当事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罪那是有所区别的。为大方便您将两者区别开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


·聚众斗殴罪怎样认定的 怎样来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那么,聚众斗殴罪怎样认定的呢?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来认定此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


·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
      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 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逃避...


·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即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


·触犯走私假币罪要怎么处罚
      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如果假币在市场上大量流通,不仅会损害金融市场秩序,还会损害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走私假币,则进一步损害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所以我国严厉打击走私假币的行为,并规定了走私假币罪。那在触犯走私假币罪的情况下要怎么处罚?本文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触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