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
  
  一、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
  
  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刑法第141~148条产品,构成规定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伪造 货币后出售或运输的,以伪造 货币罪从重处罚。
  
  
  5、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6、行为人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后又利用这些票证进行诈骗活动,是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7、在暴力抗税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8、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以下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处理: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刑讯 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因刑讯 逼供、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打 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组织卖 血罪、强迫卖 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
  
  10、绑架中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按绑架罪一罪处理。
  
  1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4、同时有11、12情形的数罪并罚。
  
  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16、以伪造选举文件等公文证件为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从一重罪处罚。 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致人重伤、死亡的,形成破坏选举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答案补充
  
  17、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8、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9、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0、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1、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
  
  22、行为人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定方式招摇撞骗,骗取了包括财产在内的各种利益,以招摇撞骗罪论处。如果所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按处理想象数罪的原则,择一重罪处断。
  
  23、既教唆又传授犯罪方法,则只定教唆的罪。
  
  24、组织和利用邪 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定诈骗罪。 (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类似。
  
  25、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中有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只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同)
  
  26、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活动中,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直接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综上,一个罪犯可能在行为的过程中涉及到了多个罪名,但是如果简单将这些罪名的处罚简单相加是不利于司法的公平的,所以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的罪名是要选择性的判定最重的处罚,这样既能处罚这些罪犯还可以保障这些人最基本的人权。
  
  
  


·在我国诬陷诽谤罪如何判刑?
      在如今社会,各种利益纠纷繁杂,在此基础上,为了芜湖自身利益,诽谤现象逐渐增多了起来。尤其是在互联网上造谣中伤他人,因为代价较小,有愈演愈烈之势。所以有人就会问在我国诬陷诽谤罪如何判刑?文中将会对此加以介绍。一、什么是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


·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导致他人身体上受到伤害的行为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要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问题,就要了解故意伤...


·网络诈骗为刑事案件,哪些情形该酌情从重处罚?
      近年来,网络诈骗频发,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和威胁,针对此情况,国家对网络诈骗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并且加重了处罚的力度。对于许多网民来说,国家的重视无疑是一大利好,而对于诈骗犯来说,这就意味着作案风险越来越大,势必有所收敛。网络诈骗为刑事案件,哪些情形该酌情从重处罚?...


·组织卖淫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组织卖淫罪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它的定罪量刑方面,但是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介绍了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供你阅读。 一、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


·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审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第一步就是要根据相关的原则确定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那么你知道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


·再审的刑事抗诉书几日能送达?
      一、再审的刑事抗诉书几日能送达?再审的刑事抗诉书三日能送达,一般在检方把文书给法院后由法院送,刑事抗诉书是在三天左右的时间内送达,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故意犯罪顾名思义就是明知道是错误的行为,国家严厉制止的,还是做出来了,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现如今,我们也都清楚消防安全意识对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相信您也都会很想了解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呢?下面,我们就带您走进去了解。 消...


·有乙肝能减少刑罚吗
      不可以。犯罪人员身有疾病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样进行判决执行。只是在执行中适格于执行方式变更的可以变更处罚执行的方式(比如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如果是乙肝病毒的携带者是不影响刑罚执行的,如有重大疾病需要救治的,可暂不关押,病情好转或康复后仍收监服刑。监狱对具有传染性疾病的...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警察去抓犯罪嫌疑人,觉得很精彩很容易,其实不然。电视上的只是轻描淡写,实际情况下警察抓人也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比如发生一个案件,要先立案,然后才有抓人,那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呢? 一、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


·关于盗窃罪吉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盗窃罪吉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价值3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一、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