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不在了第一继承人怎么分割遗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丈夫不在了第一继承人怎么分割遗产?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二、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包括哪些?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综上所述,丈夫因为意外去世,会留下个人财产,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是均等分割,丈夫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上没有具体的先后顺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好遗产分割协议书。
  
  
  


·取得补偿金放弃继承权需要怎么做?
      取得补偿金放弃继承权需要怎么做? 一、取得补偿金放弃继承权需要怎么做? 首先,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


·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一、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故一份就行了,当然根据需要多写几份也可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 一、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 过继子女有继承权。老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实际抚养关系,则无继承权。 我国法律中没有过继这种说法...


·中国的遗产税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的遗产税是多少 我国目前并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也没有发布过关于遗产税的条例规定或草案。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二、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夫妻没有子女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夫妻没有子女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样的? 没有子女的第一顺序:配偶、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一、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否允许?
      一、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否允许?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允许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


·一、有遗嘱遗产继承还需要遵守法定继承吗?
      一、有遗嘱遗产继承还需要遵守法定继承吗? 有遗嘱继承遗产时还需要遵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民法典》继承编中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只不过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


·遗产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可能您都清楚,在公民死亡之后,跟着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当然对遗产继承的时间,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到底继承的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


·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