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辞退赔偿如何赔偿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单位辞退赔偿如何赔偿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二、公司违法辞退如何举证?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一)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二)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三)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四)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五)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是属于用人单位的权利,但辞退时也要有合法的理由才能支撑自己的观点,只要辞退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必定就要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结合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来进行计算,从而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一、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是包含在内的,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既然平均工资...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甲方: 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 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终止达成如下协议: 1、 原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乙双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劳动关系。 3、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同补偿金为个月工资(...


·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基本的区别是啥
      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基本的区别作为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不服者起诉人民法院。当然,2008年5月1日之后,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终审,情况又会有所差别。但我们给予公司关于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基本的对比,是期望对...


·疫情期间值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值班工资怎么算?疫情期间值班工资是按照工资待遇发放的,但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


·个体没签劳动合同辞退需要补偿吗?
      个体没签劳动合同辞退需要补偿吗?需要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故被辞退的话: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咋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咋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吗?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会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亲友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过了期限劳动者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吗? 一、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吗? 维护合法权益要及时,很遗憾,不能申请工伤...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吗?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一、8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8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从古至今一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之前的南水北调,水利工程不仅是为了沿岸民众提供水源,大型水利工程还可提供水力资源,一旦决堤,下游就会被水淹没,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