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两个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两个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原则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小孩上学生活需要来定的,一般不超50%月工资收入。二、离婚孩子抚养权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调高,但一般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八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子女抚养费。第十四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有不少夫妻还是选择了生育第二个孩子。然而,二胎生下来,却发现家庭矛盾多了,夫妻感情也濒临破裂,只好选择离婚。这个时候,考虑到家里有两个孩子,就需要慎重出来孩子的问题,尤其是在两个孩子都还没有成年之前,妥善安排孩子日后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有好处的。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1、现目前法律不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 2、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


·孩子几岁可以自己选择抚养权?
      一、孩子几岁可以自己选择抚养权? 如果父母离婚,孩子十周岁以上就可以自己选择与父母中的哪一方一起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新婚姻法夫妻生活几年财产共享?
      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其中关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没有所有权、也无权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类似规定,引起了大多数女性朋友的恐慌和愤怒,认为既然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就应该共同享有财产才能体现公平性原则,有些女方还认为结婚几年后婚前单方财产也会自动转变为婚后共同财产...


·再婚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死亡财产如何分配?再婚死亡财产的分配需要区分情况。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孩子有权主张继承。二、补充规定是什么?1、《...


·一、起诉离婚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吗? 可以。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法院判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可以说是男女双方之间决定过一辈子才会选择的事情,也都期望着白头偕老,但是,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夫妻双方选择了离婚,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么,法院判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生了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生了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不能够算是重婚罪,具体依据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一、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原则上,离婚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可以最大程度的尊重自主意愿。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在协商过程中要求补偿。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应当按照财产分割协议来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故意...


·存在过错的离婚后赔偿多钱?
      存在过错的离婚后赔偿多钱? 存在过错的离婚后赔偿多钱?? 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至于赔偿数额并没有具体标准规定,但是应该参考相关因素综合确定一个赔偿数额。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


·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是重婚罪吗?
      一、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是重婚罪吗?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不一定就是重婚罪,若是婚外情生子的行为满足了以下条件就构成了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