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形不用返还彩礼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情形不用返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二、相关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否要返还结婚彩礼,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给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二婚拿着离婚证能去登记吗
      二婚拿着离婚证能去登记吗 一、二婚拿着离婚证能去登记吗 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和一般的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要带上离婚证这一点与一般结婚不同。其他证件是带户口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可以当场照相、而且要填写声明书和一些表格,交一点工本费。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


·参与离婚调解的人有哪些
      就离婚而言,一般参与者都是离婚的当事人,即具有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但要是法院进行离婚调解的话,可能具体的参与人就不止这些了。那法律中规定的,参与离婚调解的人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人参与离婚调解 离婚案件适用调解在程序上、实体上都要求婚姻当事人的自愿...


·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是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通常情况下认为父母抚养子女到18周岁成人就可以了。那么,子女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若你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


·夫妻两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的?
      夫妻两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的? 一、离婚关于财产的判决依据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


·一、夫妻离婚能分父母的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能分父母的财产吗? 不能,夫妻双方离婚不能分割父母财产。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父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离婚有几种途径
      夫妻离婚有几种途径 途径一: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途径二: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


·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起诉离婚都是因为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此时肯定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选择诉讼也是可以的。那一般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


·非婚生子女法律条文有哪些(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法律条文有哪些(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


·山东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我国,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长,但是近一两年我国又实行了二孩政策,并且鼓励生二胎,但是这并不代表计划生育政策就不存在了,两个政策不矛盾,超生还是会受罚,超生了就要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在山东,山东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


·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法律规定了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没有不判离婚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中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


·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配可以吗?
      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配可以吗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