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假释考验期有多长时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刑法中假释考验期有多长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据此,所谓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可以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二、假释考验期期满后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依法撤消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根据规定,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原则上,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其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若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要求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有可能适用假释。不过,若是犯罪分子有特殊情况,在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那么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醉酒拘役1个月是否会有案底
      一,醉酒拘役1个月是否会有案底拘役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刑事处罚措施,有案底。醉驾判处的是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不是有期徒刑。虽时间短,也是代表犯过罪。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


·怎样认定强奸罪 犯强奸罪一般判多久
      怎样认定强奸罪 犯强奸罪一般判多久我国规定的暴力犯罪当中是包括了强奸罪的,虽然强奸犯罪与猥亵罪很相似,但在具体的程度上面可以说是没法比的。而现实中,构成强奸罪的要求行为人必须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必须要有暴力、胁迫行为。那要是犯强奸罪一般判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样...


·判缓刑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被判缓刑能开除吗
      我们发现有的罪犯在判刑的时候被判了缓刑,然后就暂时没有执行刑罚。但有的罪犯却没有被判缓刑,因此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就会收监执行所判刑罚。这是因为判缓刑有具体的适用条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缓刑能开除吗 缓刑是指对一定...


·法院开庭后能不能判缓刑?
      开庭后能不能判缓刑开庭后能缓刑。是要在判决书生效后,才能将人放出来。《刑诉法》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


·帮助伪造证据罪刑期的判定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角色,它保护着我们的安全,保卫着社会的和平,不论是谁,只要触碰了法律都难逃其咎,法网恢恢一定会被法律制裁。例如说帮助伪造证据罪刑期该如何判定?首先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帮助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


·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是怎样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


·预谋犯罪中止应当怎样处罚?
      预谋犯罪中止应当怎样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


·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
      一、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 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五种: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五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罪抢劫罪同时有犯,可以数罪并罚吗?
      招摇撞骗罪抢劫罪同时有犯,可以数罪并罚吗?是可以的;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


·过失犯罪的主体主体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有哪些(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注意: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