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婚罪被告判刑可以离婚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重婚罪被告判刑可以离婚吗?
  
  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重婚罪多久能判离婚
  
  重婚案是自诉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重婚罪判多久
  
  重婚,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对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
  
  1、刑事责任
  
  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2、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中国《婚姻法》合理借鉴了外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中第一次设置的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重婚的行为对于另一方来说是伤害非常大的,因为重婚属于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所以无论从离婚层面还是财产的分割方面来说,受损害的一方都享有绝对的话语权。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离吗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


·人民法院对猥亵妇女判多久?
      猥亵妇女,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事人要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刑事诉讼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共同完成的,检察院就猥亵犯罪提请公诉后,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审理,那么,人民法院对猥亵妇女判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人民法院对猥亵妇女判多久?强制猥亵、侮辱妇...


·一、夫妻共同遗嘱没公证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遗嘱没公证有效吗?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处理,只要能证明这是他的真实意愿,遗嘱的本身是有效的。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已经走出立遗嘱人财产范围,则对超出的部分无效。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入赘、倒插门等等,虽然在如今的社会中还会存在,但是这并不被法律所承担。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会因为男方是入赘就不分财产。那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


·起诉离婚赔偿怎么写?
      一、起诉离婚赔偿怎么写   关于起诉离婚赔偿怎么写的问题,原告可以在起诉状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赔偿的诉讼请求,并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被告一方存在过错行为进行陈述,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若是被告确有过错行为的,原告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二、离婚可以主...


·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
      现如今虽然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还有很多的人走向犯罪。现在是法制社会,无论犯什么罪都需要受到严格的管制。而如今最常见的就是遗弃罪,有的遗弃老人,有的遗弃子女,这些都属于犯罪,而且遗弃罪也是可以起诉的,那么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相信有很多人都比较关注!...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不需要分割的,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


·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一般在起诉离婚中往往都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法院的受理费和聘请律师的费用。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因此律师费只会在聘请律师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那究竟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1、法院要收取的费用有...


·怎样追讨抚养费,有没有诉讼时效
      离婚后最容易产生离婚夫妻双方纠纷的问题就是抚养权的问题,因为只有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根据法律要求定期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容易出现不给予抚养费的情况,导致另一方和孩子的权益受到侵害,那如果出现不给予抚养费的情况应该怎样追讨抚养费呢? 怎样追讨...


·一方婚外情怎么分割财产?
      一方婚外情怎么分割财产?一般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分割,如果两人是夫妻名义同居,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诉,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在离婚时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


·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离婚成功?
      离婚的方式并不单一,有的协议离婚,有的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不是一次就能离婚成功的,法院对于离婚的判决也是很慎重的,并不希望您离婚。但是您也想知道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离婚成功。简单的说,不能以次数来评判离婚的,是要根据事实情况来决定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起诉离婚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