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向公务员行贿二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向公务员行贿二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涉嫌行贿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三、行贿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对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不能只看行贿的数额,还得看行贿案件的具体情节和行贿造成的影响才能综合分析。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面对他人的非法行贿行为就应该及时拒绝,如果不能抵挡住诱惑,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未成年犯罪保护法规定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实际上现在已经有部分群体在呼吁国家可以考虑取消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不断的给未成年人灌输的这种思想,会让他们觉得司法制度好像对未成年人只有包容、保护而没有惩罚的意识。而且现在我们看到有人关心的问题也是未成年犯罪保护法规定的处理原则,单纯的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肯定是要从宽,秉...


·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
      主犯是在犯罪行为中直接实施、起主要作用、直接实施犯罪的是主犯,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既然行为不同,所定的罪也不同。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在已经区分主犯和从犯的情况下,一般要等主犯归案后才判刑,若是主犯持续一年都没抓到,会把现有的罪犯判刑。以下是主犯、从犯处罚资料: 一、刑...


·刑诉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又叫暂缓执行,虽然说犯罪嫌疑人可以暂时不用坐牢,但是在执行缓刑期间实际上人生自由等这些也是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约束的。如果不遵守缓刑执行期间的考验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撤销缓刑的,并且对于缓刑是有适用条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法缓刑...


·挪用资金罪怎么样定刑
      《刑法》挪用资金量刑:(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


·破坏公共设施犯罪吗
      破坏公共设施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的处罚标准为:1、如果行为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并且破坏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如果行为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对其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中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


·告强奸罪的证据包括哪些
      对于强奸犯罪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讲,在案发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然后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受害人讨回公道。但实践中,告强奸罪需要证据支持,那到底告强奸罪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告强奸罪的证据有哪些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十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追诉的时效最长是经过十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起点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最低处三...


·精神障碍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障碍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


·非法拘禁罪判决开庭后多久下达?
      现在我们需要知道一些各个方面的法律,我们知道非法拘禁罪判决开庭后多久下达吗,可能很多朋友还不是特别的了解,或者知道一些,可能会不是全部的了解,我下面就为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法律,我们来看看非法拘禁罪判决开庭后多久下达? 一、刑事判决书开庭后几天下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


·多个罪名批捕一个罪名定罪并罚吗
      一、多个罪名批捕一个罪名定罪并罚吗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 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