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二、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不一定的,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根据规定,从夫妻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离婚时少分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财产的情况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必须要具备的条件。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婚姻法》中对结婚的条件和程序都是作出了要求的,若不满足结婚条件,则肯定无法办理登记。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就来告诉您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一、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


·一、深圳民政局结婚预约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深圳民政局结婚预约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


·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应怎么办?
      一、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应怎么办?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通常情况下不予退还。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除了要分割财产外,还要妥善的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写到离婚协议书中。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那么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


·婚内子女抚养协议书是否有效?
      婚内子女抚养协议书是否有效?婚内抚养权的公证一般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受理了,那么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公证处没有受理,那么婚内的这种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则无效。因为: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健康有利为原则。2、这种协议不适用于合同法调整,因为...


·我们大家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
      我们您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在18岁之前我们国家规定的也是需要抚养的。对于孩子来说没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孩子长大之后也会受到影响。我们国家没有中国人民子女抚养法,关于子女抚养权判定的内容最高法院出台了意见。那么这个法律的规定都有什么内容呢? 中国人民子女抚养法抚养权怎么判定? ...


·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时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咋逐渐上升,而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解决很多问题纠纷,主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都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那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范文
      离婚夫妻就小孩抚养权协商一致之后,同时还要实际确定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关于这些内容,建议事后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要是日后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这个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该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 甲方:___...


·家庭经济状况可以条件允许的建议请律师。不论案件大小
      家庭经济状况可以条件允许的建议请律师。不论案件大小,不论争议财产多少,不论案件是否复杂,请了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在自己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之类,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同自己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律师,还是有...


·追诉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方败诉后将按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可是待到孩子成年后也没有收到相应的抚养费用,这时候就想要起诉对方,那么追诉抚养费的期限应该是多久呢,我们通过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追诉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主张;18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