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人误工费车祸是怎么计算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人误工费车祸是怎么计算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是应该要车祸的主责任方或者是全责方来进行赔偿,而对于在赔偿的时候就会按受害者实际的收入来进行确定,从而就需要医院开具误工的天数,而对于用人单位就需要开误工的证明,这样才能得到肇事方的受理,从而进行赔偿。
  
  
  


·单位交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单位交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违章停车罚单丢失怎么交罚款?
      违章停车罚单丢失怎么交罚款?近年来,车辆市场越来越广泛,车辆的占有率也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停车问题也开始出现,没有车位的人只能将车辆违章停车,等待他们的就是一张违章停车罚单,可是违章停车罚单丢失驾驶员要怎么交罚款呀?下面我们就和您说一说罚单丢失的办法和缴纳罚款的基本流程。违章停车...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


·刑事抗诉如何提交申请书?
      一、刑事抗诉如何提交申请书?在规下的五日之内进行向检察院提交;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


·修车期间交通补偿标准是什么?
      修车期间交通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肇事者需要给予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给予赔...


·学生车祸受伤获赔误工费怎样赔偿
       一、学生车祸受伤获赔误工费怎样赔偿 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有权提出交强险赔偿的主体是怎样的?
       作为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是需要尽快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的,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的责任认定是可以由警察出具相关的结果的,当然这还不是最后的结果,关于有权提出交强险赔偿的主体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知识。 一、有权提出交强险赔偿的主体是怎...


·交通事故诉讼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
      诉讼中的材料,不仅包括在起诉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身份材料,还包括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证据材料。但是需要注意,不同的诉讼中需要的材料不同。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哪些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会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
      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自从通了高速公路之后,缩短了两地之间的距离,同时也大大的节省了驾驶人在路上的时间。但我们发现在高速路上行驶的基本都是汽车一类的,于是有的人驾驶摩托车也想上高速。那从法律角度看的话,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


·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一、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