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一、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按总量判刑。
  
  以下法律文件可以供参考:根据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应当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
  
  1、对于行为人为了掩护走私、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融于其他物品中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应将其他物品计算入毒品的数量;
  
  2、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在量刑时应酌情考虑,尤其是毒品掺假后其数量才可达到判处死刑标准的案件,更应慎重量刑,对被告人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在计算毒品数量时,对于十分明确的同种类毒品一般不以纯度折算,但是如果毒品中由于同种的有毒成分因含量不同而可能分属不同种类的毒品时,则需要对毒品成分的含量高低进行鉴定。
  
  二、规定的贩毒初犯二克判多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少,又是初犯的,最好的结果是争取缓刑。嫌贩卖毒品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对于贩毒,一般情况下,情节并不严重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的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不仅情节轻微,贩毒的数量少,而且还是初犯,那么应该可以根据这样的情况,对行为人判缓刑。
  
  共同贩毒,构成贩毒的共同犯罪,具体看二者的分工进行对二者的处罚,如果夫妻之间都存在明显的实行行为,那么二者是共同正犯,如果一个事实实行行为,一个提供帮助,那么按照实行犯帮助犯处罚。
  
  


·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如何处理?
      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如何处理?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可以通过搜集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诉讼来处理就可以了,毕竟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提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


·法律规定冷暴力算是家暴吗?
      冷暴力算是家暴吗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此之前,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明...


·我国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我国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


·起诉离婚一般多少费用多少
      在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做好一个充分的心理准备,首先起诉离婚,一定会耽误自己大量的时间。其次,抛开起诉离婚聘请的律师来说,即使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法院也要收取一部分的起诉离婚费用的,可是我国普通公民可能对于,起诉离婚一般多少费用多少这个问题根本就不了解。 一、起诉离婚一...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方婚内精神出轨离婚不属于婚姻法所认定的过错,因为诉讼离婚多半不太现实,但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话,也是有可能的,这种情况下自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新婚姻法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
      民法典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并不一定会净身出户,法律并没有这条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婚姻一方错误导致的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几年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几年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二、离婚协...


·城管追打女商贩判决结果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暴力执法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才能定罪,如果造成被执行人轻伤以上伤情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有滥用职权的,构成滥用职权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