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童工工伤谁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法律规定童工工伤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童工工伤由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可根据单位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按伤残等级发给童工一次性赔偿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6倍,7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倍。死亡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赔偿基数是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的责任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拐骗童工的;(二)虐待童工的;(三)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使用童工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在使用童工的过程当中造成儿童死亡或者是伤害的话,必须要进行一定的责任承担,这里的责任承担,主要指的就是一些经济方面的赔偿,包括有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还有护理费用,其他方面的生活费等。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在工作中遇到薪资、工期等工作问题遇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的维权的一种手段。在我国许多一线城市,劳动争议仲裁的机制已经越发趋于完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受理范围又是怎样的?来帮您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实际生活中,在事业单位即使是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为了证明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往往需要事业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关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


·克扣工资责任有哪些,克扣工资怎么办?
      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后,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克扣工资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


·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保障公民在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并不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自由协商处分的权利。而且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与认定工伤并无直接关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以及认定工伤并不以伤...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给补助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给补助吗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没有给补助的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


·如果要进行工伤鉴定武汉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工伤鉴定想必您应该都不陌生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那些发生过工伤的人应该是都进行过工伤的鉴定,但是实际上许多人都不知道工伤鉴定的流程以及如果要进行工伤鉴定武汉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果要进行工伤鉴定武汉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雇佣童工还不给工资怎么办?
      在劳动关系之中,和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处于弱势的地位,因此法律会对劳动者进行保护。那么在童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之中,童工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童工的使用由我国法律是禁止的。那么雇佣童工还不给工资怎么办呢? 一、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


·拖欠工资申请仲裁只赔基本工资吗
      拖欠工资申请仲裁只赔基本工资吗?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不会只赔偿基本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


·一、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误工费索赔是否有规定?
      一、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误工费索赔是否有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误工费,在法律规定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没有明确规定时,则可以提出主张,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主张。是否得到支持,由仲裁机关作出裁定,一般说合理的主张会得到支持,过度的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认定9级标准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因工作关系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只需要进行工伤人的,工伤人的的标准一般有十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费用是不一样的,鉴定的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你是否知道,工伤认定9级标准2017的情形有哪些?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