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什么?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按照违法生产销售药品的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劣药和伪劣商品的处罚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犯生产、销售劣药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二、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标准是什么?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2、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它面临刑事方面的处罚力度,主要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同时他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行政罚款就行政罚款,主要是根据他生产销售文件产品所获得的一些利润来进行判断的。一般情况下是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


·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也是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依法判刑的,而这里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可以说成是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的标准。究竟在这方面,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84条) (...


·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人怎么办
      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人怎么办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


·在我国抵押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借款的时候抵押一些不动产这是
      在我国抵押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借款的时候抵押一些不动产这是比较常见的,不过,不管是向银行借款还是民间的借贷,都需要对抵押的物品进行审核,然后会签订抵押合同。对于债权债务人来说,抵押物在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按时进行返还,除非一些特殊情况。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抵押合同模...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一、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 区别就是发行主体不一样,同时信用有高低之分,当然国债信用最高,不过很多企业债有银行和公司担保,所以也不必担心风险。虽然从字面上看企业债信用比国债低但其利率不一定比国债高,有些企业债,例如可转债,年利率只有0.8%,跟活期存...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夫妻双方本是一体,财产也是共同所有,所以无论是债务还是财富双方都要一起承担。但是夫妻双方的想法与做法不一定相同,可能一方瞒着另一方做了一些事,比如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那么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有哪些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价款原则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


·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吗?
      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吗?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因为罪名已经成立了,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量刑会从宽,但不会免于刑事处罚。如果数额并不大,对方当事人也出具了谅解书,也可能不会被判处坐牢。《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是什么? 新规一:突破了银行四倍利率限制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 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笔欠款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者有明确证据表明债权人在出借时候知道这笔钱不是给夫妻共用的,否则出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会默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即使离婚,也要就债务问...


·个人欠款如何计算利息?
      个人欠款如何计算利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借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