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以外的行为满足性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二、强奸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交。
  
  这种行为,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必须具有欲与妇女交的意思。-一般要求行为人将该意思、想法通过言语、行动等以明示的、默示的方法表达出来。
  
  (2)与妇女交的意思表示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
  
  (3)明知自己欲与妇女交的意思违背妇女意志,仍然决意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违背妇女意志仅是妇女主观上对强行与之交的行为的一种反映,是否真的违背了妇女意志,不能停留在主观标准上,应结合强奸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加以判断。
  
  即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以强迫妇女就范。暴力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的身体直接采取诸如殴打、捆绑、堵嘴巴、卡脖子、撕毁衣服、强拉硬拽甚至伤害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自由的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人实施恫吓、威胁等精神强制而使其不敢反抗的手段,如手持凶器,以当场实施杀害、伤害等暴力相威胁;以揭露隐私、毁坏名誉、陷害其亲人相要挟;以封建、谣言等进行恐吓或欺骗;以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职权进行挟持或迫害;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特定环境条件消除其反抗意志致其不敢反抗,等等。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在我们国家主要是从4个方面来进行确定的,比如说在主体方面的话,它是一个特殊方面的主体,首先必须是男性,妇女单独不能够构成这个罪名,只有是在共同犯罪或者间接故意的情况下构成。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一、行医系列 1、医疗事故罪 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果犯)。 主体: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的人员还包括药剂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人员)。 主观方面:过失。 2、...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


·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生活当中的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肯定都是有犯罪主体的。但是,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未成年人,还有一些特殊人群的。同时犯罪主体也不仅仅限于我国的自然人,有一些犯罪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一、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一、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不能犯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中国刑法理论把不能犯未遂区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两种。 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


·卖假药怎么判刑
      如果卖假药的行为对身体健康没有侵害,则可能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


·走私武器、弹药罪怎么处罚?
      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武器、弹药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犯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犯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职务侵占罪,而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具体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的规定。那么对于这样的犯罪,侦查机关是谁呢?即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诈骗与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与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如今在工作中无论是从事什么行业,都要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如果自己的职务相对较高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而在有时候会出现渎职导致给企业公司或者事业单位带来严重的损失,甚至出现人生安全问题,那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


·新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新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所以现在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就是...


·如何认定聚众斗殴中中止犯罪
      如何认定聚众斗殴中中止犯罪 一、如何认定聚众斗殴中中止犯罪? 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 2、主观条件:中止的自动性。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包括两种情况: (1)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