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自动廷续一年后对方中途毁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自动廷续一年后对方中途毁约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没有约定延长具体的时间,视为无期限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2、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合同法承认了约定解除(《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值得肯定。因为约定解除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其本身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复杂的事物面前,它可以更确切地适应当事人的需要。当事人采取约定解除的目的虽然有所不同,但主要是考虑到当主客观上的各种障碍出现时,可以从合同的拘束下解脱出来,给废除合同留有余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为了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情况,当事人有必要把合同条款规定得更细致、更灵活、更有策略性,其中应包括保留解除权的条款,使自己处于主动而有利的地位。合同解除,双方关于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就随之消失,合同解除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涉及到法定解除以及约定解决等,约定解除就是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决议,但是内容应当合法。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及其优点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 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


·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
      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要想弄明白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我们首先应该了解合同违约违约责任形式,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很多。在合同中,一方违约,会产生许多不同的违约责任形式,那么这些违约责任能否并用,也就是说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有哪些呢? 一、采取补救措施与其他责任形式 ...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


·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
      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一、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到达对方后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即不能撤销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则应允许撤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


·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2017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买方:公司名称 (下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居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说到居间合同的签订主体问题,很多人会有疑问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其实,法律上对于居间合同的主体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


·退休前五年不能解除合同吗?
      退休前五年不能解除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