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仲裁庭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根据《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可见,本条仅仅是关于仲裁条款效力方面的管辖权问题的规定,并将其决定权力赋予了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至于仲裁协议效力之外的管辖权问题,《仲裁法》并没有事先赋予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只是在裁决书作出后,人民法院有权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撤销,而实践中通常也是采取的这种做法,据此不能笼统的认为我国法律上仲裁庭不能自裁管辖权,而准确的说,我国采取的是仲裁庭部分管辖权自裁的制度。二、关于仲裁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由此可见,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以及谁享有仲裁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为证明当事人之间曾就仲裁作出约定,各仲裁机构一般都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其形式可以是合同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的仲裁协议。其实,仲裁过程当中的有些程序基本上跟民事纠纷所参考的程序法都是一样的,一般情况下仲裁机构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仲裁申请如果没有管辖权的话,仲裁委员会也不会立案的。一方当事人对仲裁庭的管辖问题有争议的话,要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依职权移送管辖再次移送合法吗?
       一、依职权移送管辖再次移送合法吗?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在答辩期内...


·对于指定管辖如何移送?
      对于指定管辖如何移送?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需要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人了法院指定...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对于税务部门的体制改革是具有深远的意义的,现在已经有部分省市陆续的国税和地税合并以后的税务部门挂牌成立了,这样一来,人们会比较担心对于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肯定最近生活当中有很多的民众都是比较关注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税务行政...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一、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销案的方式结案,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八条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


·管辖权转移和案件移送的区别有哪些?
      管辖权转移和案件移送的区别有哪些?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


·移送管辖后原诉讼保全怎么办?
      移送管辖后原诉讼保全怎么办?已经保全之后移送管辖应该同时应解除做出的财产保全措施,原法院已裁定移送管辖,说明其对此案件无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审理活动和执行需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依据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


·管辖权异议请求的主体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请求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


·因管辖异议移送案件要多久
      因管辖异议移送案件要多久?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应当进行审查;或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事实上,裁定一旦作出,具体的案件移送,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不需要多少时间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第...


·法院能否依据约定管辖移送?
      法院是可以依据约定对管辖权进行移送的;但要确保移送到的法院是有管辖的权利;1、两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一般适用谁先立案谁管辖;如果发生巧合,两个法院同时立案了,那么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两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样报由两个共同上级人民...


·协议管辖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协议管辖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协议管辖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


·对于异议管辖权裁定后的开庭时间确定是多久?
      对于异议管辖权裁定后的开庭时间确定是多久?1、法律上没有规定开庭时间,但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两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民事案件六个月内审结。2、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给予裁定。3、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