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现实情况下,子女一方老家是在农村,户口已经转成了城镇户口,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的房产自己还能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很多人有疑惑,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不同于城市的商品房,是和身份、户口有直接关系的,这样农转非的还存在很多情况。下面,将对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做出解答。
   一、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关于城市居民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住房及其宅基地问题,迄今为止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只能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做处理。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居民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房屋的宅基地,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农村户口才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受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属于福利性质的用地。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的管理体制并不完全相同,是分别实行管理的,城镇居民住宅是实行房、地合一的模式,只有一本产权证,而农村的房屋一般没有产权证,只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三、宅基地在法律方面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民经政府批准取得土地建房,对该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出卖、出租,即使在原宅基地建房,也得重新获得批准。《土地管理法》62条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所以,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四、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实践中,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即:若继承人是当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就是符合农村村民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则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可以翻盖房屋;若继承人不符合在被继承房屋所在地申请宅基地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若不愿意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可以修葺,当被继承房屋不可居住,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综上所述,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所有人去世后作为拥有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如果您以后需要法律服务的时候,不妨考虑访问我们的网站,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如今国家的许多城市中的老城区都在进行拆迁改造的工程,尤其是以长沙为代表的这类一线城市。所以为了补偿那些被拆迁老房子的农民集体,国家出台了相关的补偿政策,以保证农民集体的权益。那么,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长...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提到土地使用权,想必您都不陌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时候,需要填写相关的证明和材料,在土地使用权名字的填写上,写谁的名字是很重要的。这对以后土地的使用和分配以及土地所得利益的划分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


·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都有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都有哪些规定? 发放征地补偿金是征地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好征地补偿工作或所发放的征地补偿金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极易造成征地纠纷导致征地工作迟迟不能完成。为此就需要当地的政府部门在实际调研后出台具体的征地补偿办法,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赣州的规定是怎...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归谁?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归谁? 一、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归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


·开发商迟迟办不成土地使用证对业主有什么影响
      在生活当中不管是购买普通的商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挑选好合适的房源并且价格也合适的情形之下,业主也应该反思自己,对于我国针对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政策以及开发商销售房屋的基本资质问题是否已经足够的了解。避免有些业主就遇到过,开发商迟迟办不成土地使用证。 一、开发商迟迟办不成土地使...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大浦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大浦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梅州市大浦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湖寮镇。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片区片范围:茶阳镇、...


·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办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后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相关部分做出规矩目的是让拆迁的相关当事人取得补偿的标准,以便于做出补偿费的金额。那么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


·回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我们对回迁房的定义都不陌生,回迁房主要是中国拆迁政策的产物。回迁房是国家对征收土地的使用者赔予的房产。很多人不太清楚回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以及回迁房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下面跟我们一起具体了解一下吧!一、回迁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 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 《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也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然而笔者在承办北京市拆迁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